刘国军律师文集-第2页

(67篇文章)
·雇员驾车出事故雇主连带负责任

近日,津市市人民法院审结了一起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法院判决:被告保险公司赔偿273000元,被告某物流公司与被告齐某连带赔偿27000元,原告自负77000元。  被告齐某系某物流公司雇佣汽车驾驶员。2010年5月3日... 查看全文>>

·离婚协议中约定财产赠与子女,离婚后赠与不可撤销

[案情回放] 2009年2月,王某与李某自愿到县民政局离婚,并在离婚协议书上写明:双方一致同意离婚,夫妻共同所有的一幢三层楼房归两个女儿共同所有。该协议在双方签字后经婚姻登记机关确认效力,并发放了离婚证。 离... 查看全文>>

·不符购房条件,以朋友名义买房,能诉讼将产权变更到自己名下吗?

一般情况下是不被允许的,除非借名人因自身条件变化或政策发生调整等原因符合住房限购政策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登记人为其办理房屋过户登记手续。除此之外,因为住房限购政策的限制,当事人约定一方以他人名义购买房... 查看全文>>

·签订购房合同时不具备购房资格,能要求继续履行合同和过户吗?

这个要看取得购房资格的时间,一般来说,当事人双方在订立合同时明知或应当知道该合同不符合当时的住房限购政策,一方当事人要求继续履行的,人民法院是不予支持的,但是一审法庭辩论前买受人家庭具备“京十五条”规... 查看全文>>

·不符限购条件,但之前购房合同已履行只是没过户,现在能过户吗?

根据有关规定,买受人家庭不具备“京十五条”规定的购房资格,但买卖双方在该规定实施(2011年2月17日)之前已经订立房屋买卖合同,且已经支付购房款并实际占有使用房屋,解除合同会导致当事人间利益明显失衡的,对... 查看全文>>

·在因限购引发的纠纷当中,如何证明买受人是否具备购房资格?

在诉讼中,买受人对其具备“京十五条”规定的购房资格负有举证责任。买受人除提供相应的证据材料外,还需提交书面承诺保证其陈述真实。买受人无正当理由拒绝提供证据材料以致人民法院无法审查核实的,应当判决驳回其... 查看全文>>

·不符在京购房条件的能要求继续履行购房合同吗?没网签有影响吗?

可以肯定地说,《房屋买卖合同》是否办理网签对合同继续履行的影响是很大的,两者处理原则是不同的,具体如下: 1.已办理网签的合同要求继续履行的处理原则。 对于房屋买受人诉讼要求出卖人继续履行合同,办理房屋过... 查看全文>>

执业机构:北京市隆平律师事务所
 所在地:北京 西城区
手机号码:15811286610
擅长领域:
婚姻家庭 遗产继承 合同纠纷 劳动纠纷 债权债务 名誉侵权 工程建筑 房产纠纷 公司并购 常年顾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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