谈律师的“立场”
时间:2008-11-04 22:09:01 作者:席公民 文章分类:律师文萃
发布日期:2006-4-25 17:54:00 点击次数:1163
在平时的工作中甚至网上咨询中,往往可以遇到一些当事人说:律师应该有立场。应该说,这种说法原则上是不错的。但是,关键是要正确理解什麽才是“律师的立场”。
如果把律师的立场完全理解为法律的规定,则是一种片面的理解。而把律师的立场完全理解为当事人的立场也是错误的。应该说,律师的立场是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最大限度地维护自己当事人利益的立场。
这里包括了两个方面,一是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也就是说,如果当事人对利益的要求超出了法律的规定范围,律师是不能遵从当事人的意愿的,并且还要向当事人提出调整其意愿的建议。二是最大限度地维护自己当事人的利益。这里又包括了两层意思:第一是律师只能维护自己当事人的利益,一般不会兼顾对方或者相关人的利益;第二是力求做到最大限度,为了达到这个限度,一般不会考虑对方或者相关人的利益。
在上述两个方面发生冲突时,律师都会站在前者的立场上要求后者必须服从前者,否则他就不是律师而完全成了当事人的工具了,这样也违背当事人聘请律师的初衷。而在第二个方面的两个层次与其他人的利益发生冲突(不是损害对方,只是利益由谁取得的问题)时,律师只能站在自己当事人的立场上,而不会“胳膊肘子往外拐”。
所以,实事求是地说,律师的立场只有“法律性”而谈不上“公正性”,因为律师毕竟是为自己的委托人服务的,他没有理由拿着自己当事人的钱去为别的人谋利益。“公正性”是对法官乃至所有的社会管理者(所有花纳税人钱的机关与个人)的要求,而不是对作为“社会法律工作者”的律师的要求。
来源:大律师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