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0-09-14 11:51:28 作者:席公民律师 文章分类:热案点评
随着时间的推移, 赵作海案件已经渐渐地被人淡忘了,可就象提醒人们一样,突然又曝出河南商丘中院所判张振风"入室抢劫强奸案"竟然是属于被枉法追究的案件!真是令人匪夷所思!
在震惊之余,想了很多,这样的冤案层出不穷,究竟在警示着我们什麽?
以下是我想到的:
一是公安人员的成分和素质令人担忧!一个刑警副大队长,决不能说不知法,竟然不惜葬送别人的命运,竟敢隐匿刑事关键证据!这样的人还有一点人性吗?可竟然能官至副大队长?是谁"慧眼识人"提拔的他?又是谁平时管理教育培养他?
二是刑事侦查的程序漏洞太多!办理刑事案件决不是一个人,余鹏飞隐匿证据,其他人就没有察觉吗?作出DNA鉴定的人员难道对自己的鉴定结论被隐匿毫不知情?有关领导对案件侦查过程就没有一个概略的了解吗?
三是在审查起诉过程中,检察机关对公安移送的证据是如何审查的?对DNA鉴定的问题难道没有发现吗?
四是刑事审判过程中,是如何审查的被告人供述中不一致的问题的?这样的案件中,没有DNA鉴定难道也属于正常?属于证据链条完备?
五是现在法院内部都有案卷评查制度,据说能够及时发现错案,难道对这样重大的案件没有进行过评查?还是评查流于形式?
一个冤案的发生,决不是仅有哪一个环节上出了问题.而是整个程序甚至是司法机关队伍的问题!这是最令人感到可怕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