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杨某三人与扬州某企业执行纠纷案件

时间:2011-07-18 16:09:47  作者:王飞  文章分类:成功案例

扬州某企业在内蒙古搞房产开发,杨某等多人购买了其开发的房产,很多人都是一次性付款,后因该公司的某负责人席卷购房款跑人了,导致房屋无法及时的交付,杨某等人将该房产公司告上法院,法院要求该企业返还购房款,并承担相应的利息损失。判决生效之后,该公司未能及时的律师,杨某等人找到王律师,企业在扬州,所以希望王律师在扬州为其代理执行。
王律师接受此案件之后,向法院申请了执行,并且向法院提供了该公司的银行账户等信息,法院依法查封了该账户,并且依法划扣了相应的执行款项,杨某等人的案件最终得到圆满的执行。
执业机构:江苏韵合律师事务所
 所在地:江苏 扬州市
手机号码:15811286610
擅长领域:
婚姻家庭 交通事故 合同纠纷 债权债务 股份转让 刑事辩护 工商查询 资信调查 合同审查 文书起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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