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2-03-01 11:59:31 作者:贾天金律师 文章分类:合同范本
遗产继承暨析产协议书
立协议人: a,女, 年 月 日生,汉族,现住河南省郑州市金水区******。身份证号:****。联系电话:***
立协议人:b,男, 年 月 日生,汉族,现住河南省郑州市金水区*****。身份证号:***。联系电话:***。系立协议人a的儿子。
立协议人:c,女, 年 月 日生,现住河南省郑州市金水区****。身份证号:***。联系电话:***。系立协议人a的女儿。
上列立协议人因遗产继承暨析产一事,依据《继承法》、《民法通则》、《物权法》等法律之规定,秉持平等自愿、友好协商之原则,经充分协商,达成本协议,以资共同遵守。
一、本协议书的标的房产为:
A、坐落在河南省郑州市金水区****的房产一处,房屋所有权证号为郑房权证字第*****号,面积*****平方米,登记产权人为a,产权比例为100%(详细情况以房产证登记为准)。
B、坐落在河南省郑州市金水区***的房产一处,房屋所有权证号为郑房权证字第***号,面积***平方米,登记产权人为a,产权比例为100%(详细情况以房产证登记为准)。
二、继承与析产的前提与背景:
上述房产系立协议人a与丈夫d的夫妻共同财产。财产共有人d于 年 月 日因病去世,d生前未立遗嘱或遗赠抚养协议。d的遗产应当按照法定继承办理。王乃朝的第一顺序法定继承人为:a、b、c。立协议人a因年事已高,虑及身后事,预作提前安排。
三、继承与析产的具体安排:
1、房产B的全部产权,分至立协议人b名下,由其完全所有。
2、房产A的全部产权,分至立协议人c名下,由其完全所有。
3、在立协议人a去世前,不做房产过户。立协议人b、c对上述房产不享有使用、收益、处分的权利。
4、立协议人a去世后办理房产过户时,b、c均对对方负有协助办理的义务。
四、其他:
1、本协议经各立协议人签字后发生法律效力。
2、未尽事宜可以视情况协商处理。
3、本协议一式三份,协议各方各执一份。
4、本协议属于清洁文本,正文部分的任何笔迹修改都是无效的。仅以打印文本为准。
(以下无正文)
立协议人:(签字并按指印)
立协议人:(签字并按指印)
立协议人:(签字并按指印)
见证人:(签字并按指印)
二零一二年 月 日
签约地点:河南省郑州市金水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