遭殃员工讨薪经理携款“蒸发”(今日安报)
时间:2009-04-30 23:48:08 作者:zhangtianfu 文章分类:媒体报道
今日安报讯(记者张天负)“我是河南龙源广告公司(以下简称广告公司)的职员,公司副总携款消失了,公司以此为借口拖着不给员工发工资,现在欠7个员工几千元。”接到投诉,昨日上午记者赶到位于农业路的豫博大厦16楼的该公司进行了采访。
据该公司股东之一的刘女士介绍说,今年2月18日,公司和管晓勇签订了一年的承包合同,将公司的楼宇电子万年历灯箱广告项目的经营权交给了管晓勇,并聘他为副经理。管每月给公司上交2万元承包款,公司不干涉其经营。
后来管招聘了文员、经理助理等7名员工。本该今年3月18日就交第一个月的承包费,但管找了很多借口迟迟没交。4月5日,管携带客户的广告款近4万元逃逸。“管晓勇把我害苦了,现在欠7个员工几千元工资!”刘女士说。
刘女士称,当初管是以公司的名义发的招聘广告,招聘的员工,但公司也没有给员工说明公司和管晓勇是承包的关系。
“公司是最大的受害者。公司这段时间没一分钱的收入,员工应该让我静下心来挣钱,别闹事。”公司法人杨某说。
河南国基律师事务所律师贾天金认为,按有关法律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和劳动者签订用工合同,广告公司和管晓勇签订的承包合同只约束当事人双方,不能对抗第三人,何况员工并不知情。而用工合同也是管晓勇以广告公司的名义和员工签订的,应当视为是公司行为,公司应当承担支付工资的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