挖掘机司机被落石砸死,谁应担责任?

时间:2013-07-24 15:56:19    文章分类:对话当事

挖掘机司机被落石砸死,谁应担责任?

问:范某雇佣高某开挖掘机,为某非法采矿的公司干活。2012年7月15日凌晨,高某被从高处滚落的石块砸死。高某23岁,未婚,有一弟,已成年。父母不到五十岁,尚健。矿主与范某就谁应承担赔偿责任争执不下。矿主认为,范某承揽该工程,发生工亡事故,应由范某承担全部责任。范某认为该矿无证开采,落石非自己所为,应由矿主承担全部责任。范某问律师,在此次死亡事故中,如共同赔偿,车主和矿主谁的赔偿责任更大?应赔偿多少?

马律师答复: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1条规定:“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遭受人身损害,雇主应当承担赔偿责任。雇佣关系以外的第三人造成雇员人身损害的,赔偿权利人可以请求第三人承担赔偿责任,也可以请求雇主承担赔偿责任。雇主承担赔偿责任后,可以向第三人追偿。”

本案中,高某的家属即可要求范某承担全部赔偿责任,也可直接要求矿主承担全部赔偿责任。范某赔偿后,再向矿主追偿。因该矿存在非法开采行为,过错责任全部在矿主一方。因此,在此次死亡事故中,不存在谁的赔偿责任大小的问题。

《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29条规定,死亡赔偿金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按二十年计算。

高某为农村户口,参照《河北省2012年度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标准》其死亡赔偿金为7120元×20年=142400元。丧葬费18083元。当然,矿主还应赔偿高某家属为处理此次事故支出的交通费、住所费,误工费等。

高某的父母有没有被抚养人生活费呢?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若干问题的通知》第四条的规定,人民法院适用侵权责任法审理民事纠纷案件,如受害人有被抚养人的,应当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八条的规定,将被抚养人生活费计入残疾赔偿金或死亡赔偿金。故高某的父母不能在死亡赔偿金之外再主张生活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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