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中薪资约定

时间:2013-07-30 11:54:59    文章分类:劳动人事

劳动合同中薪资约定
       公司劳动合同中:甲方以现金或通过银行支付方式支付乙方工资,乙方的工资标准采用基本工资和绩效工资相结合的工资分配办法:乙方的基本工资为每月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绩效工资考核发放办法按乙方的业绩和甲方依法制订的相关规定考核确定。
不知“当地最低工资标准”这样的约定是否符合要求。如不符合要求,应如何约定比较好(公司只希望与员工约定基本工资,其他绩效工资按绩效方案核算发放)。
律师解答:
该约定不违法,但“不低于”是一个模糊约定,意味着员工可以主张比最低工资标准高的标准。
根据您的描述,您的目的是只希望与员工约定基本工资,并且希望以最低工资标准作为基本工资标准。根据这一目标,该条款最好改为“乙方的基本工资为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另外,工资的约定应该明确。贵司也可以约定为“乙方的基本工资为每月—— 元;绩效工资考核发放办法按乙方的业绩和甲方依法制订的相关规定考核确定”,确定基本工资的数额。   
执业机构:北京金禹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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