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2-07-24 10:13:59 文章分类:案例研究
2011年1月20日,沪港律师事务所接到一份特殊的法律援助指派通知书,案情极其疑难复杂,被援助人曾鸟花因在交通事故中痛失丈夫,且肇事者拒绝赔偿,孤立无援,索赔无门,此时沪港律师对其施以援手,代理了此案。
接受委托后,事务所主任召集各位律师开了案情研讨会,讨论具体案情,研究赔偿清单的制作,各项具体证据的收集,尽最大努力为当事人曾鸟花争取权益。经过事务所各位律师充分的庭前准备,和开庭时结合法条严谨的说理,积极为当事人主张权益,最后法官采纳了沪港律师的观点,判决支持原告曾鸟花的赔偿请求,一审胜诉。
而后被告不服上诉,此时沪港律师秉承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再次为当事人曾鸟花申请了法律援助,代理了其与邯郸胜利车队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纠纷二审一案,重新研究案情,收集证据,而被告坚持肇事车辆仅为挂靠关系,其并不应该承担连带责任,最后法庭并未采纳其观点,维持原判,二审胜诉。
二审维持原判后,邯郸胜利车队向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提起了再审。本以为终于可以拿到赔偿款的曾鸟花,心力交瘁,案件长久拖而未决,对于在事故中失去了丈夫的她而言,无疑是雪上加霜。为此,事务所主任高度重视,为曾鸟花继续申请了法律援助,并将该案摆在全所工作首要位置。在再审过程中,沪港律师针对争议焦点提出有效而有力地回应,最终切实维护了曾鸟花的合法权益,追回了赔偿款,再审胜诉。
在案件尘埃落定后,曾鸟花给沪港律师事务所送来了锦旗,感谢沪港律师对其的帮助,并给予了“为民办事关怀备至、为民排忧情深似海”的高度评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