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2-07-24 18:19:32 文章分类:案例研究
2010年的春节刚结束,徐某就带着妻儿从安徽老家来到上海打工,经人介绍为私人小老板冯某驾驶货车跑运输为业。2010年4月11日的上午,徐某受冯某安排运送一只集装箱至某工程施工地。在吊卸集装箱时,徐某自行爬上装载在货车上的集装箱,吊车司机李某没有尽到注意义务起吊过程中因集装箱上的一根钢索断裂,导致徐某从高空摔落地面,致身上多处骨折,需及时动手术治疗。然责任各方相互推诿,不愿承担责任,医院发来催款单,高昂的医疗费对原本收入就微薄的徐家而言无疑是雪上加霜。
在举足无措的情况下,徐某的妻子来到沪港律师事务所寻求法律帮助。律师经了解案情后,发现该案的疑难处在于涉及责任主体众多,责任划分难确定。律师认为虽然徐某违反规定爬山集装箱,但吊车司机及集装箱所有人应尽更多的注意义务及管理义务,故应减轻徐某的责任。
为保障徐某的进一步治疗,2010年5月律师代理徐某第一时间起诉了徐某所驾驶的货车车主冯某、吊车司机李某、李某的雇主张某、徐某所运输的集装箱所有人耿某以及耿某的发包方某基础工程公司,并要求法院认定五被告承担主要责任,连带赔偿徐某前期治疗费用。后经宝山法院判决确定被告耿某承担30%的责任,被告张某承担40%的责任,原告徐某因自身存在过错自行承担30%的责任。2010年12月徐某治疗终结后,沪港律师再次代理徐某为其申请司法鉴定,起诉各被告要求支付徐某的伤残赔偿金。最终于2011年7月宝山法院作出判决,为徐某索回将误工费、营养费、护理费、伤残赔偿金、精神损害抚慰金等各项赔偿近10万元。
历时14个月的人身损害赔偿争议终于尘埃落定,在沪港律师的帮助下徐某获得了应有的赔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