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09-05-31 14:10:46 作者:沪港所 文章分类:涉外法律业务
2009年5月7日-5月10日,沪港所栾国庆主任再次访问香港,与香港杨麟振律师行杨麟振大律师就双方今后在法律事务等方面的合作进行了洽谈。沪港所将进一步开展与香港的合作,并将积极开拓海外法律业务,为当事人提供更优质更广泛的法律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