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0-09-01 13:25:55 文章分类:律所动态
沪港所党支部参加“世博先锋行动”为主题的创先争优活动涌现出的好人好事
-――杨晓华律师得到法律援助当事人的高度赞誉
2010年7月6日沪港律师事务杨晓华律师接受宝山区法律援助指派的朱先生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一案,接案后及时了解案情,耐心的听取了朱先生对案件事实的叙述,朱先生是一名来沪打工的农民工,今年 2月6日下午在马路上正常行走时突然被一辆小轿车撞倒,发生严重的交通事故。事故发生后,对方车主仅赔偿了两千多元的医疗费。朱先生夫妻两人均是农民工,经济困难,无力支付巨额的医疗费,朱先生的伤情经司法鉴定构成两个十级伤残,但多次向对方索要赔偿,对方拒不支付。最终,朱先生无奈到宝山申请了法律援助。
杨律师仔细的为其讲解了目前我国的诉讼程序并且为其分析了本案的关键问题和疑难点。在进行第一次谈话后,杨晓华律师又多次应当事人之约与其会面,为其提供法律服务。在法院开庭前,杨晓华联系相关单位调查取证,不辞辛劳。在随后法院组织的调解中,据理力争,经过不懈的努力,最终为当事人争取到的104770元的交通事故赔偿款。从接受法律援助中心的指派到调解结案,仅仅40天。
今年8月24日,朱先生手捧着“正义守护神,民工贴心人”的烫金锦旗来到沪港律师事务所,带着热情洋溢的笑容将这面锦旗交到杨晓华律师的手中,感谢杨律师为其做出的努力和帮助。杨律师表示,为社会弱势群体提供免费的法律援助,是每一位有责任感、正义感的律师应该长期坚持从事的一项工作,这是律师履行社会责任的表现。她表示,在今后的工作中,将以此为动力,更加努力工作以回报当事人对律师的信任,为当事人提供满意的法律服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