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用扬鞭自右蹄

时间:2009-02-19 17:18:19    文章分类:辉煌时刻

  赵厚喜,男, 1962年12月生,大学文化程度,中共党员,现任扬州恒信律师事务所主任。

  赵厚喜 19岁参加工作,先后在高邮电机厂当过工人,干过计划生育委员会秘书及司法局办公室文书。 1985年起,他开始从事律师职业。赵厚喜阅历丰富,勤奋好学,干一行爱一行精一行,通过自学考试获得党政管理和法律两个大专毕业证书,并顺利通过首届全国律师资格统考,目前又已经修完南京大学和省教委联合举办的法律专业本科自学考试的全部课程。赵厚喜从事律师职业十多年,近六年来代理诉讼500余件,办理非诉案件300余件,接受刑事辩护23起,担任机关、企事业单位法律顾问40多家,也是高邮市人民政府主要法律顾问之一,自编讲稿讲授法律课25场,草拟、审查、修改经济合同1400余份,为当事人挽回和避免经济损失5000多万元。

  “做任何事情都要成为‘大师\',不要只是个‘工匠\'!”老师的教诲深深地印在了赵厚喜的脑海里,也被应用到了法律服务工作上,难怪有人称他“赵大博”。

  1993年,某市基层商业服务社,未经破产程序即被上级部门撤销,工商部门相应注销该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此事一出,外地许多债权单位纷纷状告该服务社的上级部门,要求其承担责任。上级部门似乎成为俎上鱼肉。然而,赵律师对该上级部门是否承担责任却理解独到,另辟蹊径,提出“诉讼地位与实体责任相分离”的观点,与后来最高经济庭发表在《人民司法》上的专题文章及司法解释完全一致。如果没有对法律的深刻理解和研究,没有吃透法律的精神实质,怎么能“一语中的”,使案件“起死回生”呢?

  赵厚喜开展律师业务不仅注重对案件事实与法律本身的研究与思考,而且能运用法律技巧,达到诉讼目的。 “功夫在案外”,这是赵律师的体会。1990年某市同在一幢营业大楼中经营的甲、乙公司,因经营品种交叉,在竞争中产生了矛盾。甲公司借其拥有较大面积经营用房,便擅自将营业大楼隔断,乙公司客源受限,效益受损。从乙公司在营业大楼的份额和协议事实分析,显然对乙公司不利。赵律师接到代理委托后进行了实地察看,决定以甲公司隔断经营场地系属重大消防隐患为突破口,并促成消防职能部门作出相关结论,请示法院作出“消除危险”的先予执行裁定,巧妙地使乙公司恢复了正常经营。

     一份耕耘,一份收获。赵律师先后评为扬州市优秀律师,并荣记“三等功”一次,多次评为先进工作者,优秀党员。   

——摘自《江苏法制报》1999年11月2日 第3版

执业机构:江苏中望律师事务所
 所在地:江苏 扬州市
手机号码:15811286610
擅长领域:
债权债务 房产纠纷 金融证券 银行保险 公司并购 调解谈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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