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恒的人性与永恒的犯罪
时间:2015-08-05 13:54:16 作者:王寅翼律师 文章分类:律师文萃
今天谈一个古老的犯罪,庞氏骗局,当然是中国那种比较Low的骗局,麦道夫那种高端的暂时不讨论。 这类公司一般会注册一个XX投资有限公司抬头,公司的所在地一般都是CBD市中心,而且装修也不错,然后就雇佣一群销售人员,这些销售人员有一个普遍的特点,年轻热情,出来混的早,家境一般,急于改变自己的命运,却又没正当的途径,接下来就不停的打电话或者在公园里老头老太聚集比较多的地方放个易拉宝开始忽悠,只要你上前咨询,那个热情啊,基本上会让你感觉找到了失散多年的亲人。 现在骗子公司也聪明了,资金的年化率一般也就20%左右,但各位知道否,骗子公司给销售的提成达到了30%-40%左右,当然啦一些常见的桥段也会出现,比如投资人担心投资去向,那骗子公司会从朋友处租个酒店告诉你投资是有实体的,这里的实体有很多,古老的有郁金香,中国北方还出现过蚂蚁,还有各类艺术品,凡此种种不一而足。 最近这类投资诈骗的案子和以往的案子有个显著的区别就在于,公司老总跑路的特别快,比如麦道夫那个故事讲了几年,但国内的投资诈骗,或者P2P平台跑路却大都撑不过一年,而且给销售的佣金也越来越高,哪怕作为一个骗子,也失去了一个骗子该有的优雅和从容。 我会见过的那些从业者有的和我说:王律师,我也知道我自己在骗钱,可我有什么办法,我家里穷,我必须改变自己的命运,可我真没其他办法快速致富,而且老大也和我说,刚刚开始几个月里我们都正常支付,到时候我们一夜跑路,因为我们所有的身份证都是假的,而且根据做这个的规矩哪怕同事也都不知道我的真名,到时候手机一扔,我们就换个城市继续做,这次真没想到和我吃饭的XX因为手机没换,被定为抓住,一般情况下不会出事啊? 你看忏悔的多么深刻,我有时候好奇就问他们如何骗那些投资者的 他们大体的说法是:现在民间投资渠道很窄,房地产玩不起,股票太复杂,放在银行里就看看通货膨胀不停的贬值,上海很多老头老太又比较孤单,你只要多叫几个叔叔阿姨,他们就把你当好朋友,再给他们到公司免费参观,吃吃饭,去外地项目考出下,他们就把你当亲人了,这时候就很容易把钱骗到,一方面信任建立了,一方面他们确实想投资,银行理财5%的年化率根本满足不了他们的胃口,而且我们有时候又会给他们一些优惠,比如投资9000给他们报一万的理财,还有他们如果拉邻居过来,我再从我的提成李给那些老头老太,类似传销的做法,你不要担心骗不到,作为销售只要敢想敢干,努力工作,我们公司的小伙子一年赚个几十万没问题。 这些骗子有个观点挺有意思,因为现在通货膨胀太厉害,手上有巨大存款又不够买房的老人,天天生活在焦虑之中,只有我们能缓解他们的焦虑,想想也是,这类骗局在纸币出现之前,确实没有。 这类案子中,我从没遇到过骗子对受害人的同情,表情都是一种,他们这么傻,不骗他们真对不起我自己的智商,仅仅是运气不好这次被抓住了,这这个民众普遍愚昧又贪婪的国度里,不做骗子真不妄为中国人,想想大师王林能在这片土地上生龙活虎,其徒子徒孙们日子也差不多。 我再多说几句,这类骗子还有个特点,就是防心特别重,律师让他签笔录,签委托书都不肯,还有的说,王律师,你们这种人也是靠忽悠当事人赚钱的,我知道你们收费是分阶段的,如果我签订了,我家属委托你的时候可能仅仅是会见或者一个阶段,我担心我家属把案子全部委托给你做,你就开了一个很高的价格,你要保证要托关系把我弄出去这样我才肯付律师费。 自己是骗子,把所有人收他们钱的人都当成骗子,至于那种收费方式,我个人觉得医疗费也该那么出,如果没治好就不付,那些砍医生的人也就这种屌丝思维,学费也该那么收,如果没培养好,学费不付,除了现实的利益,他们什么都不信。 有趣的是,他们的家属,也往往是那种思维,金钱和权力就是全部的信仰。 我有时候常常在想,为何这类骗局能亘古不变,圣经传导书中有句话 “已有的事,后必再有;已行的事,后必再行。日光之下,并无新事。“也就是我们常说的太阳底下无新事,可以说先有人的贪婪,再有骗子的诡诈,可人如何不贪婪,比如要杜绝此类骗局,最需要解决的问题是通胀,可要让政府不滥发货币,那基本比登天还难,比较下中国的GDP和M2就知道了,人之贪婪的原则从出身就已注定,只要我们有肉身,我们就会贪婪,尤其是在一个从小接受唯物主义角度的国家,人之灵魂无法超脱肉身独立存在,那色欲财欲权欲就会伴随我们终身,任何宗教与哲学都只能让你自我克制,谓之修身,社会规范也只能事后惩戒和事前威慑,谓之法治。没有一个时代的人会真正的清心寡欲,所以只要人类社会存在,这类骗局就会永远存在。哪怕警察叔叔天天宣传各种骗局,那总会有新骗局出现,只要是个人,就存在上当的可能,无非是被那种道行的人骗而已,没人可以做到无欲则刚。
作为一个法律人不谈谈法律妄谈人性就有迂腐之嫌,法律不能杜绝人之恶,却可以增加恶的成本,有多少相信人性本恶,相信原罪,就会有多少对法治的热爱,这也是为何基督教国家相对来说法治程度较高。 但我国法律至少在诈骗犯领域真伐善可陈,主要原因不是量刑太轻,而是量刑太过诡异,就拿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而言,20万够立案,100万量刑三年以上,再往上也就那样,简单的说1千万和一个亿其实量刑差不多,有期徒刑最高也就15年,减刑之后真的待在里面也就七八年,我反对经济犯罪死刑,哪怕数量再大,因为人的生命权高于任何财产,但各位想过没有,这种量刑方式会让犯罪分子在诈骗的时候尽量多的骗吧,反正过了几百万之后,都差不多,那还不如多骗点,做个七八年监狱,出来只有有钱,依然潇洒。他们都是苦出身的人,知道在社会上没钱寸步难行,那和监狱有啥区别,所以真心希望这次《刑法修正案(九)》能让经济犯罪中的有期徒刑和国外接轨,没有死刑,但根据金额量刑,不封顶,几百年有期徒刑真比待十五年左右就能出来的无期徒刑好,你再有钱,这辈子就没机会花了。 最后说几句,各位如果对刑事案件审理有兴趣可以去下宝山看守所,旁边就是宝山刑事审判庭,那个门口豪车之多,大都是外地牌照的,还是我之前的观点,看守所里的人确实比外面的人平均智商要高,也有钱,在财富这个层面上,本朝还出于野蛮生长的状态,胆子大的聪明人总能获得更多的利益,当我们在无聊刷朋友圈的时候,他们在辛苦的骗钱,金钱是回报,刑罚也是回报,这就是人间的游戏规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