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儿替母亲写遗嘱是否有效? 吴女士问:我母亲共有四个子女,父亲早年去世,我离婚后一直与母亲共同居住生活,居住的房屋为母亲个人产权。母亲准备在死后将房屋留给我,为了防止今后出现纠纷,就让我代写了一份房... 查看全文>>
代书遗嘱由谁代笔? 张先生问:我父母一共有六个子女,我与父母共同居住生活。父母在生前立了一份遗嘱,内容是父母死后,由我继承属于他们的私有房屋。遗嘱是按照父母的意愿,由我找人打的字,又有三个见证人在场... 查看全文>>
被继承人的合法继承人携带户口簿及相关证明材料到当地公证处或者人民法院办理继承权证明书,然后凭此证明书到储蓄机关办理过户或者支付手续。如果对存款的继承权有争议,可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由人民法院依法裁... 查看全文>>
所谓财产公证,其实是对双方达成的财产确认协议的真实有效性进行公证。 第一步,当事人要准备好以下几种材料:1个人的身份证明,如身份证、户口簿,已婚的还要带上结婚证。2与约定内容有关的财产所有权证明... 查看全文>>
1.遗嘱人应向遗嘱行为发生地或住所地的公证处申请办理遗嘱公证。 2.遗嘱是遗嘱人处分自己财产和死后事务的意思表示,只能由本人亲自办理,不得由他人代理,如遗嘱人因特殊原因(年老体衰、行动不便或住院等)不能到... 查看全文>>
台湾方面关于继承在台遗产的有关规定 1、大陆地区人民继承台湾地区人民的遗产,应于继承开始起三年内以书面向被继承人住所地的法院作继承表示,逾期视为放弃其继承权。若继承已由主管机关处理,且在台湾地区无继... 查看全文>>
一、 办理涉台遗产继承公证 1、无论被继承人生前住所在大陆或在台湾,其遗产(动产 和不动产)在大陆,遗产继承应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抚养'>抚养”,办理继承权公证书。 2、大陆的继承人继承在台湾的遗... 查看全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