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事法律顾问,律师应从被动转为主动

时间:2009-05-22 15:29:55  作者:朱守侠  文章分类:企业顾问

笔者从事法律顾问几年来,也算是有一点经验。在此略加谈论,愿对大家有个帮助。

一、现在的状况——救火队员

法律顾问单位一般是通过朋友或是关系介绍而来。作为经营的老板,公司的高层并不一定重视法律,而因为朋友的面子或是关系,又不得不接受这个律师作为自己的顾问。所以一开始,律师就没有一个非常好的基础介入到公司的管理里去。老板的不重视加之律师也有时不太好意思介入,形成的现在的状况就是——不出事,律师不来,公司也不去找律师;出事了,快些找律师,律师再来熟悉情况,去现场救火。

二、不良的后果

这样做的后果并不好。说实话,这种情况下,律师即使反应很快,也可能因为公司实际操作人员并不懂证据的保全或是固定,或是与对方在前期的交涉中已经失去了先机。所以律师介入后,并不一定能得到一个非常好的效果。

最后是律师也付出了努力,公司老板也非常重视,但是结果已经不如原来的那么好了。

三、救火队员转为防火队员

所以笔者是建议最好律师首先要精通好业务。除了自身的业务知识外,对于管理方面也要有一定的了解与接触。而且对于事件存在职业的敏锐性,一叶而知秋。积极为公司的发展出谋划策,把公司作为自己的,主动为公司提供应需要的法律服务。这样才能建立起良性的互动。

执业机构:上海众华律师事务所
 所在地:上海 长宁区
手机号码:15811286610
擅长领域:
婚姻家庭 合同纠纷 交通事故 刑事辩护 常年顾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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