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合同中保险人的明确告知义务应采用明确说明加明确列明

时间:2010-01-14 00:11:17  作者:朱守侠  文章分类:保险世界

保险合同中对于免除保险人赔偿责任的条款,保险人应向投保人或是被保险人作出明确告知,即明确的说明,否则该条款不产生效力。

相信大家都是知道这一规定的。在实践中被保险人的律师也是经常拿此点说事,从而要求保险公司赔偿。

笔者近日遇到一个案件,案情如下:

执业机构:上海众华律师事务所
 所在地:上海 长宁区
手机号码:15811286610
擅长领域:
婚姻家庭 合同纠纷 交通事故 刑事辩护 常年顾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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