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08-06-25 19:55:22 文章分类:热案点评
近日,本报接到新余读者张先生的投诉短信,称其在新余城东购买的楼盘遭遇开发商延期交房,向开发商提出违约赔偿时,得不到任何答复。张先生在短信里无奈地向记者发出询问:“我该怎么办?”
业主维权何其难
每份购房合同书里面都有写明“如因出卖人的责任,买受人不能在规定期内办理相关手续,出卖人按已付房款的自延期之日起每天以0.03%向买受者支付违约金”。然而,实际生活中,追讨开发商违约却难乎其难——2007年12月26日,本报曾报道商城世纪村二期7栋业主遭遇开发商延期办理房产证10个月,向其多次索赔无果。开发商称出现延期办理房产证的原因在于相关部门的测绘科长期不受理业务,是“不可抗拒因素”,违约责任不在出卖人,开发商无需违约赔偿。
2008年4月3日,本报对瑞昌金桥大市场延期办理房产证22个月业主索赔无果,进行报道。合同约定6个月内办理好房产证,却遭开发商延期办理22个月,业主为此多次找到开发商要求进行协商,均被开发商以“办证单位电脑出现系统问题”为由,拒绝赔偿。
而原本定于2006年年底进房的南昌湾里区新天家园楼盘,直至本月仍未办理好交房手续,业主就交房后开发商有无违约赔偿一事询问到的结果是,“希望广大业主给予理解,”开发商说,“交房之际会给业主一个物超所值的小区环境”,对于违约赔偿一事未作答复……
熟悉工程建设与房地产官司的江西赣维律师事务所陶小泉律师指出,遭遇开发商延期交房、延期办证的现象非常普遍,甚至成为不正常的“正常现象”。
地位悬殊委屈多
面对正式合同的规定,遭遇开发商违约之后,业主却难以维权,原因何在?
陶律师认为,这是开发商利用其目前所处的强势地位造成的。延期交房、延期办理房产证……相关延期问题,甚至被开发商视为“正常现象”。陶律师多年的工作经验表明,即使责任确实在开发商,他们也不肯轻易理赔。因为,交房之前,业主仍然属于没有组织的个体状态,在财大气粗的开发商面前,个人提出违约赔偿很容易遭到开发商的拒绝。
江西师范大学城建学院赵海云博士则认为,如果业主买进房子后想趁一个特定时期的价位卖出,碰上延期办理房产证等问题,确实会给业主带来直接经济损失。但由于延期办理相关房屋手续相对建筑安危、建筑质量问题,显得有些无关痛痒,会相对不容易得到社会的共识。
业主维权有方法
业主该如何提高开发商延期问题的维权效率?南昌市房管局商化办有关人员说,作为南昌房地产行业的行政管主管部门,房管局对此没有执法权利,只能尽力督促开发商尽早履行合约。
赵海云认为,业主遭遇开发商违约,协商赔偿无果后正常的维权途径便是上诉,然而中国的百姓天生怕打官司。一场官司打下去,旷日持久,劳神费财。赵海云建议业主,碰到此类事情,应该尽量找开发商协商,即使不能按约定的金额赔偿,也应该以物业费等变通的形式给予补偿。陶律师则认为,业主应该进行上诉,用法律手段维护自己应有的权益。在广东、上海等沿海发达地区,人们的维权意识普遍较强,尤其是在上海,开发商哪怕延期一天交房,都有可能遭遇上诉。如果大家都懂得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整个社会的维权意识得到加强,相关的开发商自然不敢怠慢违约赔偿之事。
然而,以个人的力量很难对抗强大的开发商。陶律师认为,面对开发商的强势,业主形成合力是维权取胜的关键。他建议广大业主,购房之后在不可能成立业主委员会的情况下,应该通过网络尽早成立业主QQ群,遇到问题时,形成合力,无论是找开发商协商或是上诉都更容易办理,这或许是有效提高维权效率的最好办法。陶律师还认为,相关职能部门应该把合同条款制定得更科学更有可行性,对于延期办理手续纠纷中最有争议的“不可抗力因素”等细节部分,更应做出明晰的说明,以方便责任界定。(完)(记者 熊凤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