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08-06-25 20:00:18 文章分类:网络文摘
本报讯 50余名外来打工者被企业拖欠20余万元工资却讨要无门,武进法律援助中心接到求助后,立即指派律师提供法律援助,最大限度地维护了外来务工人员的合法权益,追回工资18万多元。武进某民营企业历经数年攻关,自主研发出空调用热保护器,却被垄断该市场的一家外资企业告侵权,中心主动服务企业,委托具有丰富知识产权实践的龙成律师事务所帮助企业组织材料,协助执法部门查明事实,维护了企业的合法权益……仅去年,中心共受理、指派法律援助案件346件,援助办案数居全市首位。日前,市人大检查组调研时,对武进法律援助中心“关爱民生、服务和谐”,不断创新特色和品牌,提升法律援助水平给予充分肯定。
武进区法律援助中心成立于1997年,在全国司法行政系统中唯一获得“全国青年文明号”,被省司法厅授予首批达标“省级规范化法律援助机构”。近年来,中心逐步形成了法律援助“环境优、网络密、机制新、渠道宽”的新特点,为武进区建设更高水平小康,率先基本实现现代化作出了应有的贡献。
“走进法律援助中心求助的大多是困难群体,文化水平相对较低,缺少法律常识,只有到了万不得已时才会想到向政府寻求法律帮助,我们要从每一个细节入手,让他们在这里感受到政府的温暖和关爱。”武进区司法局副局长王建明说。
武进区法律援助中心一楼服务大厅,设有法律援助、法律咨询、“148”法律服务热线等多个对外服务窗口,采取面对面敞开式服务。记者留意到,这里还专门设置了残疾人通道和专用卫生洁具,让人感觉很温馨,服务很周到。
王建明介绍,2000年7月,武进司法局依托基层司法所,在17个镇(街道、开发区)建立了法律援助工作站,并在区民政、工商、劳动和社会保障、妇联、工会等10个机关和人民团体设立了法律援助站,在农民工居住相对集中的6个社区(居委)新建农民工法律援助服务点,逐步构筑起纵横交错的配套联动部门的法律援助网络,为困难群体寻求法律帮助提供方便、快捷、优质的法律援助和咨询。
近年来,中心积极拓宽法律援助渠道,注重对外来务工人员、未成年人、残疾人、妇女及老年人等弱势群体的法律援助。
“随着民营企业的发展,武进外来务工人员逐年增多,企业与工人间因用工、欠薪等问题而产生的矛盾日渐突出”,王建明表示,中心妥善解决拖欠70名农民工工资一案,成为近年来武进法律援助中心的经典案例之一。常州市浩洲服饰有限公司负责人因涉诉突然“人间蒸发”,70名来自苏北、安徽等地的农民工工资被拖欠。接到求助后,中心一方面派工作人员稳定工人情绪,另一方面立即指派律师开展调查取证工作。中心了解到,该企业的负责人是有预谋的躲避债务,厂房是租用的,部分机器设备已经抵押,中心与承办律师共同商讨后立即决定提请武进区法院及时进行财产保全和仲裁,最大限度地维护了农民工的合法权益。
去年以来,中心先后在横林镇下塘社区、牛塘镇设立新市民法律服务点,全面启动新市民法律援助“绿色通道”工程。至今共办理农民工法律援助案件212件。
“让所有困难群众都能打得起官司,让所有困难群众都能在政府帮助下争取到自己的合法权益,让更多群众享受到更优质、便捷的法律援助服务,为民撑起一片天,这是武进区法律援助中心的心愿,更是服务的宗旨。”武进区司法局局长陈川山说,目前中心已建立法律援助承办制度、疑难案件会商制度、法律援助案件质量反馈制度等13项行之有效的制度,健全了18项与规章制度相配套的业务台账,通过创新机制,使法律援助工作效率更高、群众更满意。(黄金芳 姜玉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