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07-08-30 17:46:57 文章分类:律师文萃
劳动者虽然没有和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但双方当事人已经形成了事实劳动关系。根据相关的政策规定,虽然这种现象违反《劳动法》等法规政策,但对于事实劳动关系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也是予以保护的。因为形成事实劳动关系,应当归咎于用人单位。而用人单位作为劳动力的使用者,负有用工管理的职责,用人单位应当依法进行劳动合同的管理,及时签订或续签劳动合同与办理解除或终止的相关手续,否则即构成过错。
同时,根据相关政策,与用人单位存在事实劳动关系的劳动者也依法享有劳动保障权利。事实劳动关系的双方当事人均享有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所规定的一切权利,并应履行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所规定的一切义务。存在事实劳动关系的劳动者在权益受到用人单位侵害时,可以凭借招聘时的报名表、用人单位发放的工作证等材料,证实双方存在事实劳动关系,通过劳动保障监察、劳动争议仲裁、向人民法院起诉等途径,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即使没有签订书面的劳动合同,劳动者和公司也存在着事实劳动关系,公司也不能随意终止双方的劳动关系。但为了更好地维护自己的权益,劳动者应该要求公司和其签订劳动合同,公司不同意和职工签订劳动合同,劳动者可以向劳动部门反映情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