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东行使权利的基本方式——公司法解读(三) 七、股东会决议瑕疵的救济 股东会决议瑕疵,是指股东会、董事会通过的决议内容或者决议程序违反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股东会决议瑕疵的救济,是指通过诉讼程... 查看全文>>
论身份犯之身份 舒洪水 英国资产阶级法律史学家梅因曾说,“所有社会的进化过程,从来都是一个从身份到契约的运动”。在身份社会中,权利和义务的分配依据是身份,在契约社会... 查看全文>>
股东行使权利的基本方式——公司法解读(二) 五、股东会的召集 (一)股东会的召集人 1.董事会 各国公司法普遍规定,股东会由董事会召集。我国《公司法》第41条、102条规定:公司股东会会议由董事会负责... 查看全文>>
股东行使权利的基本方式——公司法解读(一) 股东会的概念 股东会会议是股东行使权利的基本方式。公司是由股东投资形成的,为了股东的利益而经营和运作。但是多数股东由于时间、能力等因素所限,不能直接参与... 查看全文>>
论夫妻共同债务 作者:温跃1、夫妻共同债务问题并不复杂。完全是最高法院被社会舆论牵制,不断出尔反尔导致夫妻共同债务成为实务中混乱的问题。2、婚姻法四十一条把夫妻共同债务定义为:“... 查看全文>>
股东的继承权诉讼——公司法解读 我国《公司法》第76条对股权继承问题作了原则性规定。股权继承问题的解决,属于当事人意思自治的范畴。股权继承问题,争论的焦点集中在继承人是否有权取得被继承人享有的股东资格... 查看全文>>
股东的收购权诉讼——公司法解读 股东的收购权,也称为股东的退出权或者回购权。股份是股份有限公司资本的构成单位,即公司的全部资本划分为等额股份,全部股份金额的总和即为公司资本的总额;股份是股权的基础与... 查看全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