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迁中如何认定被拆迁人

时间:2007-09-26 21:56:53    文章分类:律师文萃

拆迁中产权人和使用权人是补偿的对象。以房产证上登记人为产权人,特殊情况下又包括:

1,分家析产的,以达成的协议为准,或以法院的判决书、调解书为准。

2,发生继承的以遗嘱或被继承人达成的析产协议为准。

3,发生买卖的,没过户的仍以原房主为被拆迁人。

4,设抵押的,以抵押人为被拆迁人,但抵押权人正实现抵押权的以抵押权人为被拆迁人。

5,发生翻建、改建、扩建的以经批准的申请人为被拆迁人。

认定使用权人的情况有:

1,  以租赁方式使用的。

2,  按国家划拔、调拔方式使用的。

3,  借用、承典方式使用的。

文章引用自:
执业机构:北京在明律师事务所
 所在地:北京 东城区
手机号码:15811286610
擅长领域:
房产纠纷 污染损害 行政诉讼 行政复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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