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09-03-12 21:06:07 作者:杨海军 文章分类:律师文萃
一、受市场价值波动,商品房预售与二手房交易市场中买受人要求退房、主张解除合同的纠纷突出增长,将会成为房屋买卖纠纷的一个新特点。
二、因房价下跌,与房产开发商协商退房未果而停止归还银行贷款的情况有可能出现,相应房贷案件会相对激增。如果此类情况大量发生,将涉及银行贷款的资金安全,对银行的贷款资产构成潜在的一定风险。
三、由于商品房销售不景气,已决定购买二手房的人,可能放弃购房决定,等待观望,从而毁约,二手房买卖不能成交将会导致中介费纠纷大量产生。
四、房价下跌,商品房买卖合同中原本常见的迟延交付、交付不符合约定、迟延办证、开发商隐瞒项目设定在建工程抵押、逾期解除抵押等现象,可能构成撤销、解除合同的理由。由于业主众多,案件审理结果具有示范效应,处理不当,容易引发群体诉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