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

时间:2008-11-21 21:39:46  作者:交通事故  文章分类:律师文萃

 交通工具的发达引起交通事故案件的多发性,在发生交通事故时我们如何维护自己权利是我们面临的一个问题.
一般情况下交通管理部门回对交通事故作出认定,所以在发生交通事故时报警是十分必要的,它决定交通事故责任的分配,也是人民法院认定事故责任的主要依据.
   交通事故造成损害的赔偿范围一般包括:医疗费\\误工费\\交通费\\营养补助费\\护理费,造成死亡的,应当交付其未成年子女的抚养费\\伤葬费,当然也适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精神损害赔偿的规定

 

 

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
   你院《关于连环购车未办理过户手续,原车主是否对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致人损害承担责任的请示》收悉,经研究认为:
   连环购车未办理过户手续,因车辆已交付,原车主既不能支配该车的运营,也不能从该车的运营中获得利益,故原车主不应对对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致人损害承担责任,但是连环购车未办理过户手续的行为,违反行政管理法规的,应受其规定的调整。
                                     2001年12月

 

 

天津市高级人民法院
    津高法[2004]64号
    天津市高级人民法院

    关于印发《关于审理交通事故赔偿案件有关问题经验总结》的通知

第一、 二中级人民法院、各基层人民法院,本院各有关部门:
    《关于审理交通事故赔偿案件有关问题经验总结》已经天津市高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3次会议讨论通过,现印发给你们,供审理交通事故赔偿案件时参考,执行中何问题,请及时报告我院。
    附:《关于审理交通事故赔偿案件有关问题经验总结》
                                          天津市高级人民法院
                                          二00四年五月十八日
    主题词:民事审判 交通事故 损害赔偿 总结 通知
                                      天津市高级人民法院办公室 2004年5月18日印发

                 关于审理交通事故赔偿案件有关问题的经验总结
    2004年5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开始实施,国务院发布的《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及我院与天津市公安局共同制定的津高法发[1998]5号《关于处理道路交通事故案件若干问题的意见》已被废止。结合我市法院多年来的审判实践,我院就交通事故的赔偿责任主体问题做出如下经验总结,并经我院审判委员会13次会议讨论通过。
    1、客运出租车公司所有的出租车在运行中造成他人损害的,由出租车公司根据事故责任比例承担赔偿责任。
    2、客运出租车由司机个人购买,但《客运出租汽车经营许可证》、《客运出租汽车准运证》登记在出租车名下,该出租车在运行中造成他人损害的,应由司机根据事故责任比例向受害人承担赔偿责任。当其财产不足以清偿时,不足部分由出租车公司承担赔偿责任。
    3、客运出租车由司机个人所有,司机有《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且《客运出租汽车经营许可证》、《客运出租汽车准运证》登记在司机个人名下,该出租车在运行中造成他人损害的,应由司机个人根据事故责任比例向受害人承担赔偿责任,对该出租车进行集中管理和服务的机构不承担责任。
    4、被挂靠车辆在运行中造成他人损害的,按下列规定处理:(1)若被挂靠单位收取了管理费或得到了经济利益,由挂靠人承担赔偿责任,被挂靠单位在收取的管理费和得到经济利益总额内承担连带责任。(2)若被挂靠单位未收取管理费或未取得其他经济利益,仅仅是基于地方政府管理的要求挂靠或强制挂靠,被挂靠单位不承担赔偿责任。
    5、机动车所有人将车辆发包,承包人在运行中造成损害的,由承包人承担赔偿责任,由发包人承担连带责任。
    6、机动车所有人将机动车出借的,借用人驾驶该车造成第三人损害的,由借用人根据事故责任比例向第三人承担赔偿责任。在其财产不足以清偿时,不足部分由机动车所有人在出借车辆的价值范围内承担赔偿责任。
    7、机动车所有人或租赁公司将机动车出租的,承租人驾驶租赁的机动车造成第三人损害的,由承租人根据事故责任比例向第三人承担赔偿责任,机动车所有人或汽车租赁公司承担连带责任。
    8、买卖车辆未过户发生交通事故的,参照最高人民法院(2001)民一他字第32号复函的精神,出卖方不承担责任。但凡与保障第三人安全有关的保险,出卖人在过户前未经买受人同意退保的,出卖人应在保险理赔范围内承担连带责任。
    9、分期付款买卖的机动车交付给买方后,在运行中造成他人损害的,由买方承担赔偿责任,卖方不承担责任。
    10、车辆被送交修理、委托保管及出质期间,承修人、保管人、或者质权人擅自驾驶车辆造成他人损害的,承修人、保管人、或者质权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机动车所有人不承担赔偿责任。

执业机构:北京市中治律师事务所
 所在地:北京 朝阳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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擅长领域:
婚姻家庭 合同纠纷 取保候审 刑事辩护 刑事自诉 常年顾问 常年顾问 资信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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