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理变更抚养权案件有感--青岛离婚律师/青岛婚姻律师

时间:2012-03-28 10:30:03  作者:范秀利  文章分类:离婚专题

青岛离婚律师/青岛婚姻律师     前段时间,有位女士打电话咨询,他们夫妻08年离婚了,孩子离婚时年满12周岁,双方协商抚养权给了女方,由于女方没有念过书,不识字,深知知识的重要性,对孩子管理比较严格,着急起来方式方法也可能有些过于简单粗暴,孩子正处于青春期,逆反心理很强,只要在女方处受了委屈,马上跑到男方处告状,而男方的管理方式较自由散漫些,既不打也不骂,听之任之。所以孩子更喜欢男方一些,明确表示愿意跟着男方生活。于是男方起诉到法院要求变更抚养权。     女方只有这一个孩子,对孩子倾注了很多心血,坚决不同意将抚养权变更到男方名下。委托我们代理此案。起诉后到开庭这段时间,女方由于担心孩子会被男方争了去,到孩子上学的学校去准备为她转学,转回老家读书,由于孩子不愿意,就此跑到男方家既不回女方住处也不去上学,担心女方将她带回老家。我们建议,作为母亲,有关于孩子的事情应该与孩子多交流多沟通,不能简单粗暴地去处理。现在当务之急不是给孩子转学,而是应该让孩子尽快回到学校,正常上课,孩子读初三,马上面临中考,千万别耽搁了。     今天开庭法官了解到这一情况,两鬓斑白的法官,那个着急啊。了解到女方是爱孩子的,关心孩子的,但孩子明确表示愿意跟着男方生活,怎么判对孩子来说可能都不利,继续由女方抚养,可能孩子会一直住在男方家,由于担心女方将其带回老家而不敢去上学,判给男方,有可能养不成良好的生活习惯,也可能男方会放任其不上学,那么对孩子来说也是不利的。又发现男方、女方自从离婚后都还没有另行结婚,于是,对男方好一顿教育,作为男子汉,就该承担起一家的重任,就该对家庭有责任感,对女方也进行劝解,男方吧,也没有大的毛病,就是既不愿与女方商量,也不愿自己拿主意,而是过分相信其他人。法官说到,人无完人,谁没有一点毛病,谁敢说自己就是完美的?极力撮合双方。女方也开始动摇了。不知不觉,时值中午,法官担心双方回去后依然我行我素,孩子依然不能正常上学,建议律师、法官下午去女方那里帮着搬家。法官联系法院食堂,我们一行人在法院食堂吃了法院的工作餐,这是我生平第一次代理抚养权的案子,也是第一次吃法院的工作餐。法官是真的好啊,通过办理一个抚养权官司,让一对曾经的夫妻有可能破镜重圆,让孩子既有了妈妈的照顾又有了爸爸的关心,孩子又回到过去健康快乐的家庭了。     法官的工作做得很细致,作为代理律师,我们非常佩服,因为我们办理过的众多案件中,从来没有哪个法官像她这样做当事人工作的,为双方当事人考虑的。法官今天身体欠佳,本来打算请假休息,但想着还有这么一个案子要开,坚持上班。我们作为律师,深受感动,感到别因为这些琐事再麻烦法官了,由我们代理人去帮助搬家就行了。     青岛离婚律师/青岛婚姻律师
执业机构: 北京市大成(青岛)律师事务所
 所在地:山东 青岛市
手机号码:15811286610
擅长领域:
交通事故 合同纠纷 银行保险 婚姻家庭 遗产继承 债权债务 医疗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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