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高级合伙人王芳律师给予通报表扬的决定--青岛婚姻律师

时间:2012-03-28 10:41:03    文章分类:法律杂谈

总部各部门、各分所:     近日,某离婚诉讼案件当事人王某拟聘请总部诉讼仲裁部高级合伙人王芳律师作为其原告代理律师。初步接洽时,王芳律师得知这是王某第三次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经事务所内部利益冲突检索,曾有大成律师作为该案被告的代理律师参与过王某第一次提起的离婚诉讼,此案于2010年结案,双方均未上诉。王芳律师依照规定向王某履行了告知义务,王某知悉后仍愿支付百万代理费聘请王芳律师作为其诉讼代理律师,并在律师委托代理合同上单方签字。     王芳律师向风控部征询本合同客户委托事务是否存在利益冲突、能否代理一事,经风控部认真审查,认为该案情况并不违反当前北京市律师执业利益冲突规则,也未违反所内关于利益冲突的有关审查制度。但王芳律师考虑到离婚诉讼案件不同于一般的民事纠纷,当事人双方容易情绪激化,一旦离婚诉讼开始,并不排除对方当事人会以此为借口投诉到律师协会,从而给大成的整体声誉带来不良影响。为最大限度的维护当事人利益和大成品牌声誉,王芳律师仍决定放弃代理此案并向王某表达了歉意,赢得了客户的理解和尊重,维护了事务所的形象。     王芳律师的行为充分体现了她不计个人得失、维护事务所整体利益的大局意识,反映了王芳律师优秀的职业操守。王芳律师这种严守职业纪律、维护大成利益的行为值得全体大成人学习。     为弘扬这种行为,现对高级合伙人王芳律师给予通报表扬。希望全体同仁以王芳律师为榜样,从我做起,顾全大局,为事务所的发展做出贡献。 管理委员会 二〇一二年二月二十八日 青岛离婚律师青岛婚姻律师青岛律师事务所青岛律师网
执业机构: 北京市大成(青岛)律师事务所
 所在地:山东 青岛市
手机号码:15811286610
擅长领域:
交通事故 合同纠纷 银行保险 婚姻家庭 遗产继承 债权债务 医疗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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