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卖店售“杂牌”引质疑

时间:2009-12-05 16:03:04    文章分类:建设工程

报11月15日讯(记者 李娜 马正拓) 专卖店里除了卖自有品牌外,还兼营一些其他品牌,近日,市民王女士向本报反映。记者14日调查了解到,岛城不少专卖店都在混搭销售其他品牌的商品,店方称此举是为了丰富商品种类,但市民普遍担心专卖店“鱼目混珠”。

    11月14日上午,市民王女士告诉记者,她近日在宁夏路某超市购物时,发现超市某品牌鞋子的专卖店里还卖其他品牌的皮鞋,她上前询问原因时,营业员含糊其辞,“顾客万一不注意,岂不是被专卖店的牌子给蒙蔽了?”王女士说。记者随后赶到这家专卖店,工作人员说 ,该店专卖的品牌主要是女鞋,但为了方便男性消费者,就顺带也销售其他品牌的男鞋。

    记者接着又到台东步行街调查,发现专卖店不“专”的现象很常见,许多知名品牌的专卖店内都混搭销售一些其他品牌的商品。专卖店为何混搭销售其他品牌?台东一家化妆品店销售人员刘女士介绍,对于名牌商品来说 ,虽然品牌质量、影响力比较好,但价格较高,“ 如果单卖一个品牌利润太低。”刘女士说 ,通过多代理一个品牌,能够满足消费者的多样化需求。

    记者随机采访了几位购物的市民,他们大多认为商家在专卖店里混搭销售其他品牌的商品,使商品多样化可以理解,但要把其他品牌的商品区分开。“如果工作人员不提醒消费者,这就有忽悠消费者的嫌疑了。”在台东三路逛街的市民孙女士说。

    山东鼎海律师事务所范秀利律师表示 ,按照我国的相关法规,专卖与否是企业自主经营行为,搭售其他品牌也无可厚非,但商家有善意提醒消费者的义务。一旦发现专卖店以专卖为幌子,出售假冒伪劣商品,市民可向工商管理部门投诉。
( 作者: 记者 李娜 马正拓 | 来源: 日期:2009-11-16 来源:半岛网-半岛都市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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