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书租赁:真是“双赢”买卖?
时间:2009-12-05 16:04:27 文章分类:建设工程
曾在青岛一家建设公司工作的唐强(化名),离开建筑行业转身从事广告行业已有两年多了,虽然人走了,但他的一个证书——建造师证却被原公司留了下来。作为回报,唐强每年可从这家公司获得不少于5000元的“证书使用费”。唐强,就是眼下被称为“租证族”中的一员。
企业在办理资质时,需要提供多种专业证书,但不少公司没有财力、能力雇用专业人才,为了达到开张的目的,他们选择了一条“捷径”——用证书代替人才,通过租来的证书撑起门面,并由此规避相关部门的检查。一些手里攥有专业证书的人,甚至还在网上明码标价开展证书租赁业务。
虽然租证企业和持证人实现了“双赢”,但这种证书租赁显然是不被允许的,其中的风险显而易见:一旦出了问题,不仅租证企业要受到应有的处罚,证书所有人也要承担连带责任……正因为此,暗流涌动且日渐公开化的证书租赁市场,已成为有关部门亟待加强监管的对象。
■调查
上万元租一个证书并不罕见
房产经纪人执业证书、药师证、造价师证、注册资产评估师证、环境评估师证……这些专业证书,眼下正同商品一样成为租用的对象。记者调查发现,在网上明里寻租,或通过朋友 、中介机构介绍暗地交易,证书租赁在青岛暗流涌动,且呈日渐公开化的趋势。
证书出租公开叫价
“寻求一级注册建筑师、结构师、建造师、造价师挂靠”、“ 求租四个药师证,价格从优”……10月21日,记者登录本市一家门户网站的社区论坛,发现了这样一则帖子。其实,拥有这种字样的帖子在多个网站的论坛里经常出现。
记者上网搜索发现,建造师证、造价师证、工程师证、导游证等证书都有出租,且租价不菲。根据报价,7000多元可以租一年的房产经纪人证,3500元左右可以租一年的药师证,像造价师证、注册资产评估师证、环境评估师证等含金量较高的证书,年租费用高达上万元。
“靠租证书撑门面,早已成了某些行业公开的秘密。”从事药品销售的孙女士告诉记者,在郊区部分药店,外来的药师证“上班”的情况相当常见。
市场催生“租证族”
被出租的证书来自哪儿?据业内人士介绍,在青岛,有一个自发形成的“租证族”,对这些人来说,考证就是为了出租,借此获利。在岛城一家环评公司工作的市民王女士就是其中一位。几年前,她考取了注册环境评估师证,经朋友介绍 ,证一考出来,她就将证书租给了一家企业。到目前为止,证书已先后租给了三四家企业,谁出价高王女士就将证书租给谁。
曾就读建筑专业的黄先生离开老本行多年,他也将自己的建造师证、结构师证等多个证书全部挂靠到了外地一家建筑公司,仅此一项每年可获利数万元。
在城阳区一家连锁药店,记者发现,该店的药师证中并没有店长纪先生的名字。“我虽然是这家店的店长,但我的药师证不在这里。”纪先生很坦白地说,2004年他来到这家药店当店长,由于当时他还没有达到报考药师证的要求,为此,他几经辗转“借”齐了相关证书,方才取得了药店的营业资格证。2008年,他如愿考取了药师证,“店里的药师证反正已经够了,多了也浪费,我就把自己的药师证挂靠到了别处”。
曾在本市一家建设公司工作的唐强(化名),于两年前投身广告行业,作为离职条件之一 ,他的建造师证留在原公司继续“服役”。作为回报,公司根据经营情况每年支付给他不少于5000元的报酬。
成因分析
一位知情人士分析说,一方面是当前的“租证”市场需求旺盛,为满足开办业务的需要,同时也是为了降低成本,一些企业需要租赁证书;另一方面,这种需求也有利于持有证书的人,辛苦考出来的证书既然放在自己手里没用,租出去还能挣钱,何乐而不为?于是,证书租赁便风行开来。
企业愿借,持证人愿租
企业借证可以降低成本
在纪先生位于城阳区的药店里,他告诉记者,一本药师资格证一年的租费是3000元左右,这仅相当于一名药师一个月的工资。
“之所以租证,是因为真正的药师我们招不到,就是招到了,药店既养不起,药师也留不住。”纪先生说,近年来药店越开越多,药师严重供不应求,一名药师的从业工资底薪在1500元至3000元,还需要上社保等,新开业的药店和中小药店要养几个药师压力很大。
除了药店,其他行业同样如此。像建筑业,开办公司时对获得资格认证的技术人员有数量上的规定,比如招投标咨询公司,按规定至少要有2名注册造价师和6名造价员 ,但一些小公司根本不具备招募这么多专业人员的能力,只得“租证”取得相关资质。
还有,需要经纪人资格证的房产中介,国家规定开房产中介公司每家门店要有一定数量的房产经纪人证,而像环境评估公司、建设公司、招投标咨询公司等专业性较强的行业,考证通过率本来就不高,人才原本匮乏,高薪挖来雇用足额的专业人员成本提高不说,也不现实,解决问题的最好办法就是用证书代替人才。
考证出租坐着就能挣钱
具有药师证的孙女士介绍 ,她是2004年考取的药师证,当时考证连同培训等费用共花费800多元,除了花钱外,因为要备考前前后后复习了4个多月,还耽误了不少工夫。为了收回乃至增值自己的考证投资,孙女士选择了将证书出租,就这样,一年3000多元的证书租赁费成了她重要的一笔额外收入。
王女士介绍说,对于一些含金量较高的证书,公司其实并不舍得“肥水外流”。一般情况下,公司会选择为通过考证的员工报销考试费用或用涨工资的方式留住人才。但是,今年她所在公司的效益并不好,证书考出来以后,公司领导表示最多只能为她报销一半的费用,相比证书在外挂靠所得的收入,公司报销的费用显得微乎其微,“我就选择不用公司报销,将证书租出去挣钱”。
记者调查发现,在租证市场上,房产经纪人证一年的租金是7000多元。对于证书持有人来说,这不仅可以迅速收回考试成本,而且利润也较为可观。加上部分证书长期有效、年审也不够严格,显然是一个坐着不动挣钱的好路子。
法律风险
之所以提出要有专业证书这一要求,初衷在于提高从业者的素质,将不具备专业素养的人员挡在行业门外。然而,证书租赁的出现,让这一美好的初衷变了味。有专家在接受采访时表示,企业使用租赁证书来从事相关交易,其成为可能已涉嫌“行骗”,而一旦产生纠纷,证书所有人也要承担连带责任。
遇纠纷,持证人要“连坐”
使用借来的证涉嫌行骗
对于证书寻租,中国海洋大学法学院讲师孙明烈认为,国家之所以出台从业资格考试并作出相关的管理规定,同时,要求企业在从事相关行业时要拥有一定数量的持证专业技术人员,初衷在于提高从业者的素质,将不具备这一专业素养的人员挡在行业门外。然而,证件出租绕开了国家的这一规定,使得难以从源头管理从业者素质。
“如果公司在注册时就是用租来的资格证蒙混过关,从业人员没有接受过培训,专业知识和技能没有达到要求,那么这家公司将来行骗的可能性会增加。”孙明烈说。
一位房产经纪人也向记者透露,买房人和卖房人在交易达成一致时,签订购买合同的第三方即中介方,签字人必须拥有经纪人执业证书才能在合同上签字。而在现实中 ,由于证书不少是租来的,签字人不少都不具备执业资质,而市民往往不注意查看签字人是否持有证书,让房产中介交易时钻了空子。
“买证、借证经营的中介不仅缺乏资质,也使委托人的交易成本和交易风险增加,还不乏卷走委托人订金潜逃的事件。”这位人士透露说。
出租证书要担连带责任
对于证件出租者而言,风险同样不可避免。由于签署协议过于简单,对于工作年限等细节都没有明确协商,经营者一旦出现违法操作,证件持有者也将承担一定的责任。
记者发现,很多证件所有人对于证件挂靠之后可能引发的风险并不了解。在药师论坛、证件挂靠的论坛内,有部分发帖者出于对证件出租后可能引起的风险较为担忧,比如,有的网友就在论坛内发帖询问:“我把我的药师证挂在一家药店会有什么责任和风险?”
山东鼎海律师事务所律师范秀利提醒说,证件出租存有极大的风险,特别是对于医药行业而言,由于受到专业知识的限制,消费者很容易相信药店销售人员的推荐。
“与一般的交易不同的是,普通交易出现问题常常是由公司承担责任,但是,在医药行业,从业者个人也要承担责任。”范秀利说,根据法律规定 ,国家颁发的相关资质证书,均应由本人持有和使用,不得转借他人。将证书租给他人使用,除了这一做法不符合法律规定外,这种违规租借行为很可能导致证件所有人面临承担行政处罚和民事责任的双重风险,一旦遭遇意外,要承担连带责任。
■声音
消除租证还需改革考证制度
证件出租的火爆,已经引起相关部门的注意。近日,市建委建管局下发通知,对特殊工种持证上岗管理工作进行规范,要求全市建筑工程施工单位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及特殊工种作业人员必须执行持证上岗制度,严把“人证相符”关;特殊工种人员上岗操作前,应将操作证原件放在固定位置,确保人证俱在、遵章施工。
同时,市药监局也出台规定,要求从事医药零售的企业质量监管人员必须为专职人员,不得兼职,药师证也不得出租、转让。
记者从市房管局获悉,根据规定,房地产经纪人员不得伪造、变造、买卖、出借、出租证书,为防止“借证开店”,将借鉴北京等地做法,逐步推行全行业经纪人资格认证。
不过,一位知情人士分析说,相关政策相互“打架”,是导致租证泛滥的重要原因,要想消除这种现象 ,一定要从制度入手。像报考房地产经纪人执业资格考试,就有如下要求:取得大专学历的,要求工作满6年,从事房地产经纪业务工作满3年;取得大学本科学历的,要求工作满4年,从事房地产经纪业务工作满2年。
“将从业经历作为从业资格考试的条件自相矛盾且不科学,一边规定不取得资质不能从业,一边又规定不曾从业不能参加考试取得资格,这对于目前从事房产经纪业务的人而言无疑是一个死结,供需的不平衡自然导致租证泛滥。”这位人士说。
中国海洋大学法学院的一位不愿具名的教授表示,要彻底根除证书的租借现象,一方面需要有关部门加强监管和查处力度,对违规者进行严惩;另一方面,适当放宽执业资格考试的从业年限,让优秀的人才不断地补充到这个行业中来,并对素质和专业度达不到要求的持证者进行淘汰。
( 作者: 记者 陈浩杰 李娜 | 来源: 日期:2009-11-02 来源:半岛网-半岛都市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