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惯例不是理由,红十字会收取项目支持费6.5%还是过高

时间:2010-04-07 18:25:06  作者:唐康  文章分类:律师文萃

新华网消息 5月24日14时,中国红十字会总会应急办主任、新闻发言人王平,就汶川大地震募捐管理和使用等话题与强国论坛网友在线交流时向网友解释红十字会收取“管理费”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他说,项目支持费是在资金项目过程中为了保证项目的顺利实施所发生的一些费用,有的叫“项目管理费”等。项目支持费是客观存在的,在执行任务和开展任何任务时,都存在一定的配套支持问题。比如说你捐赠一批救灾物资,这批物资要发运到灾区,就需要有车来运,有人下去进行发放,还需要有人监督这一过程。为了把这批物资发放到灾区人民手中,所发生的所有相关费用其实都是这种项目支持费用。

       他又说,红十字运动是目前在全球规模最大、历史最悠久、影响最广泛的一个国际性组织。它现在有186个成员国。根据联合会的章程每次大会的主要职责是讨论确定联合会重要方针政策,批准未来两年财政工作预算和近两年财政决算等重大工作。2003年时,联合会第14届大会,项目支持费确定不高于6.5%,我想强调这是一个国际性惯例。

      且不论国际惯例确定的项目支持费是最高为6.5%,并不是说就一定是6.5%。就以现在各地给灾区捐款160亿算,6.5%是多少?10.4亿!把160亿捐款中的10.4亿用做项目支持费,你说高不高?

 

 

执业机构:吉林君浩律师事务所
 所在地:吉林 长春市
手机号码:15811286610
擅长领域:
合同纠纷 招标投标 刑事辩护 行政诉讼 常年顾问

咨询法律问题

咨询标题:

咨询内容:
我要咨询咨询框太小,放大点
您的位置:法邦网 > 找律师 > 
 > 唐康律师 > 唐康律师文集查看
关于法邦网|联系我们|法律声明|欢迎合作|RSS订阅|友情链接|反馈留言|法律百科
Copyright ©2007-2019 Fabao365.com 版权所有 |京ICP备10210683号|京公网安备11010802013176号|客服电话:158112866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