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时的个人债务

时间:2008-04-05 21:25:07    文章分类:财产分割

    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不是因夫妻共同生活和生产经营所负的债务或者未经共同协商所负的债务,应认定为个人债务,在一般情况下,下列债务应认定为个人债务:
    一.夫妻双方依《婚姻法》的规定,约定由个人负担的债务,但以此逃避债务的除外;
  二.未经夫妻协商一致,擅自资助与其没有抚养、赡养义务的亲朋所负的债务;
  三.未经夫妻协商一致,独自筹资从事经济活动,而其收入也未用于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
  四.其他应属个人所负的债务,如婚前个人的债务,一方的不合理开支所负的债务。
    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所负的个人债务,不论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还是离婚后,或者是负债方失踪、死亡,均由其个人承担,另一方没有还债义务,当然,如果后来双方补充约定的,按其约定。


 

执业机构:陕西泓瑞律师事务所
 所在地:陕西 西安市
手机号码:15811286610
擅长领域:
婚姻家庭 遗产继承 房产纠纷 债权债务 合同纠纷 常年顾问

咨询法律问题

咨询标题:

咨询内容:
我要咨询咨询框太小,放大点
您的位置:法邦网 > 找律师 > 
 > 夏勇律师 > 夏勇律师文集查看
关于法邦网|联系我们|法律声明|欢迎合作|RSS订阅|友情链接|反馈留言|法律百科
Copyright ©2007-2019 Fabao365.com 版权所有 |京ICP备10210683号|京公网安备11010802013176号|客服电话:158112866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