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次难忘的离婚判决

时间:2008-04-05 21:34:38    文章分类:热案点评

来源:江苏法制报
作者:张媛媛
    我从事审判工作十几年了,办理过各种类型的案件不下上千件,但随着时间的流逝,大多已淡出我的记忆,唯有一件离婚案始终清晰地留存在我的记忆深处,挥之不去。

    那是8年前的事了。记得我受理了一起离婚案件,原告时某是某建筑安装公司的副总经理,被告王某是家庭妇女,双方生有一男孩,由于性格不合,时某提出离婚。

    开庭前,我先安排了调解,然而,双方情绪非常对立,调解未果,于是开庭。庭审中,时某泣不成声地向法庭陈述了自己不幸遭遇:原被告系包办婚姻,王某只有小学文化。婚后,王某刁蛮、霸道的性格很快暴露出来,看在年幼儿子的分上,时某一忍再忍。因业务上的原因,时某经常很晚回家,而王某就怀疑他有外遇,为此,两人经常发生吵打。一天,时某谈完一笔生意后半夜才回家,王某不听解释,坚持认为他又在外面鬼混,逼其下跪写保证书,时某不堪忍受当场提出离婚,王某耿耿于怀。第二天晚上,趁时某熟睡之际,王某拿起一把剪刀,朝时某下身剪去。幸亏送得及时,医生对伤口作了缝合术,才未造成终身残疾,而王某却坚持不肯离婚。法庭小结中,我根据庭审调查的事实,坚决而果断地支持了原告的离婚诉请,并当庭作出判决。

    这起离婚案件虽已尘埃落定,但我心里始终放心不下双方当事人。半年后,我到时某所在的公司回访,他看上去很精神,并紧紧地握着我的手说:“谢谢法官大姐作出的公正判决,是法院给了我第二次生命,让我从死亡的婚姻中解脱出来,现在我才真正活得像个‘人’样。”当我问起王某近况时,时某长叹一口气道:唉!她现在很可怜,文化程度低,与人又难以相处,儿子不肯接近她,娘家人也断绝了与她的来往,但她现在知道自己错了,悔不该当初。虽如此说,时某在经济上还时常接济王某,并把法院判归自己的房子也让给王某居住。

    看着时某容光焕发的脸庞,听着他对自己公司未来的设想,我由衷地感到欣慰。是啊,每一件微不足道的“小案件”对当事人来说,都比天还大。作为法律工作者,应尽最大努力让法律的阳光尽早褪去当事人的伤痛,让所有的当事人和百姓都领略法律的强大、公正的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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