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09-02-09 22:59:35 文章分类:律师动态
缺少《土地证》 低价房诱惑叫卖
专家:小心风险勿贪便宜
李晓萌 梅水雄 实习生徐婷
本报讯(记者李晓萌通讯员梅水雄实习生徐婷)同样位于关山的两套3室2厅,125平方米的一套要卖55万元,另一套128平方米的却只卖46万元,后者自降身价的原因是缺少《土地证》。昨日,舍不得9万元差价的王先生向业内专家求教:购买“两证”不全的房子,有多大风险?
昨日,记者走访多家房产中介,发现不少声称“低价优转”、“特价”的二手房出售信息,其卖价比同等房源一般要低10%甚至20%,均是因两证不全。
由于种种复杂的历史原因,部分房子“两证”不全(通常是缺少《土地证》)。近两年,武汉房价一路走高,一些资金有限的购房者对这些低价房颇为动心。有些中介为促成生意,也一个劲鼓动买方:既然是买房产,有《房产证》就不会有大问题。
针对市民这种认识误区,山河律师事务所房产律师游本刚指出,从法律角度讲,《房产证》和《土地证》都是房主拥有该房产及土地使用权的证明,同样重要。
业内专家分析,没有《土地证》的住房存在很大风险,市民应谨慎购买。真正拥有该土地使用权的主人,有权处置此房所在的这块土地,比如以此向银行抵押贷款、转卖,根据《物权法》规定,甚至有权拆除建在该地块上的建筑物或构筑物(包括你的房子)。
律师提醒心存侥幸的市民,即使没有遇到上述大风险,在自住过程中也可能遇到其他麻烦,比如无法正常交易,贷款不能获批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