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介入劳动保障行政处罚的可行性

时间:2011-05-26 15:13:53  作者:邹新军  文章分类:律师文萃

                律师介入劳动保障行政处罚的可行性

1995年1月1日,《劳动法》正式实施后,国家又陆续制定和颁布了大量有关劳动保障的行政法规、规章和地方性法规,规定了用人单位没有和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没有按最低工资标准发放工资和拖欠、克扣劳动者工资以及没有给劳动者购买医疗保险、养老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等一系列的行政处罚程序和措施。劳动部门在依法实施劳动法律、法规,积极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方面做出了显著成绩。特别是天心区劳动局在处理劳动争议、进行劳动行政执法、实施国家劳动法律、法规方面得到了省、市、区有关部门和领导的充分肯定。

但因经济的发展,外来民工的涌入,劳动保障部门的日常行政执法过程中的任务越来越艰巨和繁杂。部分用人单位的负责人法制观念不强,对劳动保障部门的行政执法、行政处罚公然进行抵制,甚至采取转移、隐匿财产等手段逃避处罚,导致部分行政处罚案件难以执行,不能及时结案,损害了劳动保障部门的威性和行政处罚行为的严肃性。行政处罚决定的执行问题一直是行政机关有效行使行政执法权力 ,提高行政执法效率,保证国家“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纠”原则的一个瓶颈。

要有效提高行政处罚的效能,保证行政处罚程序的顺利进行,律师介入行政处罚程序,特别是介入行政处罚决定的执行程序是一种有效的途径。首先,律师具有专业法律知识的法律工作者,邹新军律师还经常参加区委、区政府及司法局组织的行政执法活动和普法活动,熟知行政机关的工作程序。同时邹新军律师作为政府多家职能部门的法律顾问,具有政府部门所应有的全局观念和保密性、效率性原则。邹新军律师还曾为区劳动局代理过民事诉讼案件、接受区委区政府的指示全权代理湘府西路 “2006.2.14”特大交通事故、为区国土局、区文化局、区司法局、区城管局代理过78起行政和民事诉讼(均已胜诉);同时还为区武装部、区信访局、区建设局、区招商局、区民政局、区计生局、区科技局提供过大量的法律咨询,并修改、审查过数百份合同。还接受区民政局、区计生局、区信访局的聘请担任其法律顾问,为区民政局、区计生局、区信访局的行政执法和依法行政提供了强有力的法律支持。邹新军律师还通过多次代理行政诉讼,与区法院行政庭及主管行政庭的领导有着良好的业务往来,熟知法院执行有关行政处罚决定的工作程序,能方便快捷地保证行政处罚决定的顺利执行。其次,区司法局与区劳动局联合设立了法律援助援助工作站,有关行政处罚决定的执行可依托该援助工作站展开。再次,通过律师代理行政处罚决定的执行,能有效地整合、利用外来资源,节省劳动行政部门的工作时间,将行政部门从烦琐的执行工作中解脱出来,全身心地投入到行政管理和监督中去,全面提高行政部门的执法效率。

    综上所述,律师介入行政处罚程序,特别是行政处罚决定的执行程序,能充分整合政府资源,全面减轻劳动保障部门行政处罚决定强制执行的工作压力,能有效提高行政执法的效率,同时也有利于劳动保障部门与区法院的联动,保障劳动法律、法规在我区的全面贯切实施!

湖南天润人合律师事务所

                                                                                                                                                   邹新军律师    

                                      二0一一年五月二十六日

执业机构:北京市京师(长沙)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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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家庭 遗产继承 合同纠纷 劳动纠纷 交通事故 债权债务 工程建筑 房产纠纷 刑事辩护 常年顾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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