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车之烦恼

时间:2016-03-23 09:52:54  作者:周光成  文章分类:想到就说

借车之烦恼

周光成

记得上世纪七十年代时,购买一辆自行车是一件不容易的事情。因此在买了自行车后所有人自己都舍不得骑,更是舍不得借给别人骑。后来读了马致远的《借马》一曲,才感觉到古人、今人虽然相隔遥远,还是有一些传承。但和今天的出借机动车相比,无论是古代的借马,还是上个世纪的借自行车,发生交通事故的机率并不多。最多的是使用人对所借的车、马在骑行时一时不习惯,即使骑行时跌了下来,一般也不会造成太大的伤害。

而在今天,拥有、使用机动车对于居住、生活在城市的家庭来说也算是普及了,就是在农村也有一定数量的家庭拥有机动车。如果将机动车的拥有量和取得机动车驾驶证的人相比,取得机动车辆驾驶证的人肯定比家庭对机动车拥有量要大得多。在机动车还远远没有达到每户都有的情形下,即使是每户都有,发生借用机动车的事情也还是会发生的。这与过去的借马和借自行车不同的是,涉及机动车辆的交通事故时有发生,而有的事故造成的后果又十分惨烈。前些日就有媒体报道因借车发生造成多人伤亡的交通事故。因为所借的机动车辆对于使用人来说,毕竟是生车,在其驾驶的时候需要一个熟悉的过程。单从这一方面说所借的车辆发生事故率也比较高一点吧。我国的侵权责任法第六章专章规定了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该法的第四十九条规定,“因租赁、借用等情形机动车所有人与使用人不是同一人时,发生交通事故后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部分,由机动车使用人承担赔偿责任;机动车所有人对损害的发生有过错的,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这是法律对机动车使用人和所有人承担责任的规定。出借的机动车辆在发生交通事故后,并不是机动车辆的所有人都可以不承担责任。而实际生活中所发生的情形要比想像的还要复杂,有时候对所发生的交通事故也只能用“如果……,就不会发生”这一句式来表述。

生活中,凡是能张口借车的不是亲朋就是好友。在大多数情况一下,机动车所有人心里虽十分不愿意借,但也还是借了。所以又想起马致远的《借马》一曲:“不借时恶了弟兄,不借时反了面皮。则叹的一声长吁气。哀哀怨怨,切切悲悲。”而当机动车所有人将车借出后,在车没有还回来之前,又是一番牵肠挂肚。《借马》说道:“早晨间借与他,日平西盼望你,倚门专等来家内,柔肠寸寸因他断,侧耳频频听你嘶”。真乃说不尽的心情纠结!

现今人们的经济收入水平普遍提高,对财物的珍惜心情要比以往的人轻松得多。但是对于机动车辆出借后可能发生的法律后果机动车辆的所有人还是应当加以考虑的。

执业机构:江苏法轩律师事务所
 所在地:江苏 淮安市
手机号码:15811286610
擅长领域:
遗产继承 劳动纠纷 合同纠纷 公司并购 刑事辩护 行政诉讼 医疗事故 工程建筑 招标投标 知识产权

咨询法律问题

咨询标题:

咨询内容:
我要咨询咨询框太小,放大点
您的位置:法邦网 > 找律师 > 
 > 周光成律师 > 周光成律师文集查看
关于法邦网|联系我们|法律声明|欢迎合作|RSS订阅|友情链接|反馈留言|法律百科
Copyright ©2007-2019 Fabao365.com 版权所有 |京ICP备10210683号|京公网安备11010802013176号|客服电话:158112866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