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0-12-02 16:40:06 文章分类:部分案例
近日,刘宝玉律师从南阳市中级人民法院签收了南召某公司诉南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工伤认定行政诉讼二审判决书,该判决书维持了南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对第三人王某的工伤认定决定,依法维护了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在对王某的工伤认定决定作出后,用人单位不服,一直以种种理由要求推翻南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对第三人王某的工伤认定决定,申请了行政复议,而后又提起了行政诉讼。刘宝玉律师接受委托后,以第三人王某的代理人身份参加诉讼。南阳市卧龙区法院和南阳市中级法院二级法院进行了四次审理,一审维持工伤认定决定,二审发回重审,重审再次维持,再次二审驳回上诉、维持原判。经过多个法律程序,王某的工伤认定终于尘埃落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