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09-07-23 23:40:54 文章分类:设立、章程
外商投资企业设立、变更、注销登记
一、设立条件
1 、 有符合规定的名称;
2 、 有审批机关批准的合同、章程;
3 、 有固定经营场所、必要的设施和从业人员;
4 、 有符合国家规定的注册资本;
5 、 有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经营范围;
6 、 有健全的财会制度,能够实行独立核算,自负盈亏。
二、设立手续
1、拟任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外商投资企业登记申请书》;
2、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3、合同、章程以及审批机关的批准文件复印件;
4、批准证书副本(一);
5、住所使用证明(包括房屋租赁合同和产权证复印件);
6、投资者的资信证明;
7、董事会名单以及董事会成员的姓名、住址的文件以及任职文件和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明;
8、其他有关文件、证件。
注:①相关文件如用外文书写,须提交由翻译公司或代理公司翻译的中文翻译件。
②相关文件如由授权代表签字的应提交授权书。
③上述文件如未注明为复印件的,均须提交原件;上述文件注明为复印件的,应加盖公章并注明与原件一致。
三、变更登记手续
1 、名称变更
( 1 )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外商投资企业变更(备案)登记申请书》;
( 2 )营业执照正副本、 IC 卡(电子营业执照);
( 3 )董事会决议;
( 4 )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 5 )其他有关文件、证件。
2 、住所变更
( 1 )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外商投资企业变更(备案)登记申请书》;
( 2 )营业执照正副本、 IC 卡(电子营业执照);
( 3 )董事会决议;
( 4 )住所使用证明(包括房屋租赁合同和产权证复印件);
( 5 )其他有关文件、证件。
3 、经营范围变更
( 1 )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外商投资企业变更(备案)登记申请书》;
( 2 )营业执照正副本、 IC 卡(电子营业执照);
( 3 )董事会决议;
( 4 )批准证书副本(一);
( 5 )合同、章程修改文本及批复复印件;
( 6 )其他有关文件、证件。
4 、投资总额及注册资本变更
( 1 )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外商投资企业变更(备案)登记申请书》;
( 2 )营业执照正副本、 IC 卡(电子营业执照);
( 3 )董事会决议;
( 4 )批准证书副本(一);
( 5 )合同、章程修改文本及批复复印件;
( 6 )注册资金减少的需提交三次公告的文件及债务清偿报告或债务担保证明;
( 7 )其他有关文件、证件。
5 、法定代表人变更
( 1 )原任或拟任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外商投资企业变更(备案)登记申请书》;
( 2 )营业执照正副本、 IC 卡(电子营业执照);
( 3 )董事会决议;
( 4 )法定代表人任免职文件和新任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 5 )其他有关文件、证件。
6 、营业期限变更
( 1 )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外商投资企业变更(备案)登记申请书》;
( 2 )营业执照正副本、 IC 卡(电子营业执照);
( 3 )董事会决议;
( 4 )批准证书副本(一);
( 5 )合同、章程修改文本及批复复印件;
( 6 )其他有关文件、证件。
7 、股权转让
( 1 )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外商投资企业变更(备案)登记申请书》;
( 2 )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 3 )董事会决议;
( 4 )批准证书副本(一);
( 5 )合同、章程修改文本及批复复印件;
( 6 )股权转让协议书;
( 7 )新的投资方开业证明和银行资信证明;
( 8 )其他投资者放弃优先购买权的文件;
( 9 )其他有关文件、证件。
8 、内资转外资
( 1 )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外商投资企业变更(备案)登记申请书》;
( 2 )批准证书副本(一);
( 3 )合同、章程修改文本及批复复印件;
( 4 )股权转让协议书;
( 5 )新的投资方开业证明和银行资信证明;
( 6 )其他投资者放弃优先购买权的文件;
( 7 )其他有关文件、证件。
9 、外资转内资
( 1 )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外商投资企业变更(备案)登记申请书》;
( 2 )营业执照正副本;
( 3 )董事会的决议;
( 4 )批复复印件;
( 5 )股权转让协议;
( 6 )其他投资者放弃优先购买权的文件;
( 7 )其他有关文件、证件。
10 、中外合资、中外合作、外商独资企业之间类别的变更
( 1 )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外商投资企业变更(备案)登记申请书》;
( 2 )营业执照正副本、 IC 卡(电子营业执照);
( 3 )董事会决议;
( 4 )批准证书副本(一);
( 5 )合同、章程修改文本及批复复印件;
( 6 )股权转让协议或合作企业各方终止合作合同的协议;
( 7 )其他投资者放弃优先购买权的文件;
( 8 )其他有关文件、证件。
11 、外商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变为股份有限公司
( 1 )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外商投资企业变更(备案)登记申请书》;
( 2 )营业执照正副本、 IC 卡(电子营业执照);
( 3 )董事会决议;
( 4 )批准证书副本(一);
( 5 )商务部的批复复印件,募集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还应当提交国务院证券管理部门的批准文件;
( 6 )公司章程;
( 7 )筹办公司的财务审计报告;
( 8 )创立大会纪要;
( 9 )具有法定资格的验资机构出具的验资报告;
( 10 )载明董事、监事、经理姓名、住所的文件以及有关委派、选举或者聘用的证明;
( 11 )法定代表人任职文件和身份证明;
( 12 )其他有关文件、证件。
12、章程变更
(1)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外商投资企业变更(备案)登记申请书》;
(2)董事会决议;
(3)审批机关批复复印件;
(4)章程的修改文本;
(5)其他有关文件、证件。
13 、董事、经理备案
( 1 )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外商投资企业变更(备案)登记申请书》;
( 2 )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IC 卡(电子营业执照);
( 3 )董事、经理任免职文件及其身份证明;
( 4 )其他有关文件、证件。
14、股权质押
( 1 )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外商投资企业变更(备案)登记申请书》;
( 2 )董事会决议;
( 3 )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 4 )批复复印件;
( 5 )股权质押合同;
( 6 )其他投资者关于同意出质人将其股权质押的文件;
( 7 )其他有关文件、证件。
15 、不动产抵押备案
( 1 )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外商投资企业变更(备案)登记申请书》;
( 2 )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 3 )董事会决议;
( 4 )批复复印件;
( 5 )不动产抵押合同;
( 6 )其他有关文件、证件。
16 、注册资金到位
( 1 )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外商投资企业变更(备案)登记申请书》;
( 2 )营业执照正副本、 IC 卡(电子营业执照);
( 3 )具有法定资格的验资机构出具的验资报告。
17 、延长执照有效期
( 1 )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外商投资企业变更(备案)登记申请书》;
( 2 )营业执照正副本、 IC 卡(电子营业执照);
相关许可证复印件。
18 、增设外地分支、办事机构
( 1 )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外商投资企业变更(备案)登记申请书》;
( 2 )营业执照正副本、 IC 卡(电子营业执照);
( 3 )董事会决议;
( 4 )其他有关文件、证件。
注:①相关文件如用外文书写,须提交由翻译公司或代理公司翻译的中文翻译件。
②相关文件如由授权代表签字的应提交授权书。
③上述文件如未注明为复印件的,均须提交原件;上述文件注明为复印件的,应加盖公章并注明与原件一致。
四、注销登记手续
1、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外商投资企业(分支、办事机构)注销申请书》;
2、营业执照正副本、 IC 卡(电子营业执照);
3、董事会决议;
4、审批机关的批复复印件(经营期限已到的除外);
5、海关、税务机关出具的完税证明;
6、清理债务完结的证明或者清算组织负责清理债权债务的文件(清算报告);
7、公章;
8、其他有关文件。
注:①相关文件如用外文书写,须提交由翻译公司或代理公司翻译的中文翻译件。
②相关文件如由授权代表签字的应提交授权书。
③上述文件如未注明为复印件的,均须提交原件;上述文件注明为复印件的,应加盖公章并注明与原件一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