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4-07-06 11:12:16 文章分类:公司证券
1996年山东某国有公司上市,温某作为公司高管享有三千内部职工股。1999年公司上市满三年,职工股解禁,但公司却离奇将温某的内部职工股托管在了两个不同的证券公司营业部,并将其中一部分股票连同托管的其他内部职工股用公司内部员工名义开立资金帐户,集中交易。此年,温某也恰从公司辞职,后便踏上了艰辛曲折的维权之路,没想到这条路一走就是十几年。
某上市公司、某证券公司营业部、证券交易登记结算公司、地方证监局、中国证监会,这些部门都留下了温某及其家人维权的足迹,反映问题的材料更是隔三差五的寄送,无奈,委托非著名证券专业律师(在律师行业没有名气,但是为数不多的懂证券的律师)最终提起法律诉讼。
月余曲折立案路,一面推进一面安抚;首开庭,昔日同事今交锋,两眼茫茫为包拯;找线索、查证据、推断加分析,终露端倪;再开庭,不见棺材难落泪;北上北京,东去青岛,南下深圳,多管齐下,目标终锁定;三开庭,纵使狡辩难辞咎;调解加沟通,难和谐,法院判决显二公;权益终维护,误会尽消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