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者试用期的工资法律是如何规定的?

时间:2010-09-19 13:43:42  作者:柳丽爽  文章分类:成功案例

 

在目前就业形势很严峻的情况下,一些用人单位往往采取在试用期给劳动者很低的劳动报酬来获取廉价的劳动力。而劳动者为了获取一份来之不易的工作往往只能忍气吞声。这种现象在一些劳动力比较密集的地方很多见。作为劳动者只有在熟悉了有关《劳动法》与《劳动合同法》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后,才能更好的保护自己的合法权利。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20条规定:“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80%,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

《劳动法》第48条规定:“国家实行最低工资保障制度。最低工资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报国务院备案。用人单位支付劳动者的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劳动者在理解上述两个法律条文的前提下,还应知道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低于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是违反法律规定的。二是,要了解本单位相同岗位的最低档工资标准。《劳动合同法》规定了用人单位在试用期工资的两个最低标准是可以选择的。但对于劳动者而言,应适用两者中较高的标准。如果用人单位支付的试用期工资不低于劳动合同约定的80%,但是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工资标准的,就应按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工资标准来执行。

如果用人单位违反了《劳动合同法》关于试用期的工资规定,劳动者可以与单位协商或者提起仲裁。

                     2010年09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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