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房地产律师:“新国十条”将为投资客提供二次抄底机会

时间:2010-04-21 13:18:28  作者:深圳张茂荣律师  文章分类:热案点评

深圳房地产律师:

“新国十条”将为投资客提供二次抄底机会

——4.20搜房网直播室资深投资客、业内专家围观“新国十条”新政

▇ 深圳房地产律师张茂荣

嘉宾合影

今天下午参加了全球华人房地产门户网站搜房网直播室“围观新政,深圳楼市何去何从?”论坛,应邀嘉宾还有深圳投资客鼻祖邹建民先生、建设部综合勘察研究设计院院长助理兼项目经理马文东先生、天健国众联房地产土地资产评估公司、注册房地产土地估价师、注册房地产经纪人余伟先生、独立投资人丁云峰先生及中学教师胡小明先生。对于4月17日出台的 “新国十条”,各位嘉宾均表示支持,并认为新政将会重创深圳楼市,深圳楼市拐点无疑,邹建民先生更是预言深圳房价将因此下跌50%!

在第二论“购房抄底时机”探讨上,各位嘉宾根据自己的体验提出了各自不同的观点:

邹建民先生认为,以房价暴涨的幅度来看,深圳房价将会下跌50%以上,所以在房价降50%以后可入市抄底;

马文东先生的观点比较谨慎,认为房价应该不会跌破20%,在房价下跌15%时即可入市抄底;

胡小明先生观点:第一点,这次股市重挫,按照经济规律,考虑到房市开始下跌是3-6个月后。第二点,紧接着地价开始大跌,在这个时间点一定不能买房,买的话就是高位。在这个点后还继续下跌,市场往低迷走,走到一定的时候肯定有一个极限,如果你能够得到权威数据,突然有一天国土局也好或者政府有关成交数据,有一个月跟前面平均相比发生异动,立马杀进去。

本律师的观点是:大多数人都会将此次“新国十条”与刚刚过去的2007年“9.27”二套房贷政策相对比,并将本波楼市调整幅度与2008年对比, “9.27”导致房价下跌30—40%,并催生了2008年的断供、退房潮,但存在当年全球金融危机的大背景;“新国十条”打压力度数倍于“9.27”,但没有金融危机背景,综合比较,估计购房者对此波房价下跌预期应与2008年相当,即:最大跌幅在30—40%,但任何人都无法做到准确抄底,故个人认为在房价下降20—30%时即可入市。另外可关注三个参照因素:一是国家政策,如果政府的严打政策结束,甚至开始救市,应当立即入市;二是如果市场上业主开始反价,并呈上升趋势,表明房价已进入上升通道,也应立即入市;三是成交量价开始持续上升时也是房价上升预兆。

市场总是呈波浪起伏状态的,此波严打正是房地产市场由波峰走向波谷的开始,“新国十条”杀死了一批波峰入市的投资客,也必将催生一批波谷入市的新投资客,正所谓:长江后浪推前浪,前有赴者后有继者!

文字:http://news.sz.soufun.com/chat/shenzhen/69/8901/main_line.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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