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0-04-23 14:18:19 作者:深圳张茂荣律师 文章分类:热案点评
深圳房地产律师:
“新国十条”后买方不惜丧失10万定金退房!
——“新国十条”重创楼市,退房潮一触即发!
▇ 深圳房地产律师张茂荣
“新国十条”出台后,从4月18日起买方退房咨询不断,仅4月19日一天咨询人数已达二十余人,该现象引发了媒体的强烈关注,4月21日下午有媒体向本律师寻求退房个案,才想起做咨询记录,但因两部电话有同时打入的,记录仍有遗漏,现就本律师记录的接访退房咨询情况向网友披露如下:
4月21日下午(14点以后)记录五人,其中来电1379837****的业主咨询,说买方已付其10万定金,现又以贷款不足为由不想买了,并自愿被没收定金,问可否依据合同约定追究其房价20%的违约金!
4月22日记录退房咨询13人(估计遗漏四五人),涵盖二手房和一手房两个领域,二手房仍占绝大多数;
4月23日(今天)截止目前(12点)退房咨询人数已达十余人,电话几乎不断;
截止目前,本律师累计接访退房咨询已达上百人,与四月上旬接访的业主毁约潮形成鲜明对比!
纵观所有退房咨询者心态:所有咨询者都预期房价会大幅下跌,自愿被没收定金而退房(买方交付的购房定金大多不超过5万),只是担心再被业主追究房价20%的高额违约金,并想聘请本律师为其提供律帮助,代为与业主商谈退房赔偿事宜,努力将损失降低到最低限度!
需要说明的是,在昨天和今天深圳电视台财经频道《经济生活》栏目记者来访时都正遇到买方咨询退房事宜,并有录像为证,本律师关于“新国十条”重创楼市,退房潮一触即发的观点绝非耸人听闻!
合作双赢:本律师团接受客户咨询,代为从事“新国十条”导致购房合同无法履行的解约磋商,欢迎委托!垂询:13302918605,1351020860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