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1-10-14 17:19:29 作者:深圳房地产律师张茂荣 文章分类:热案点评
深圳房地产律师张茂荣:
期待高法慎拆通知开启司法权强势监督行政权之先河
——评最高法院《关于坚决防止土地征收、房屋拆迁强制执行引发恶性事件的紧急通知》
▇ 广东信荣律师事务所主任张茂荣律师
为了规范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活动,维护公共利益,保障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的合法权益,2011年1月19日国务院审议通过《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简称《征补条例》),从而结束了广为诟病并被百姓称之为恶法的《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简称《拆迁条例》)。
有别于《拆迁条例》,《征补条例》最大的亮点之一就是实行了“决”“执”分离(政府不能再自己做出征收决定自己执行),废除了行政机关强制拆迁的权力,改由政府申请人民法院强拆。
将拆迁难题划归法院执行,给法院带来了前所未有的挑战,针对该项修改,2011年9月9日最高人民法院出台《关于坚决防止土地征收、房屋拆迁强制执行引发恶性事件的紧急通知》(简称《紧急通知》),要求执行法院慎用强拆手段,如遇当事人极端行为应停止执行,同时规定:对行政机关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其征地拆迁具体行政行为的,必须严把立案关、审查关,坚持依法审查原则,不得背离公正、中立立场而迁就违法或不当的行政行为。凡是不符合法定受案条件以及未进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的申请,一律退回申请机关或裁定不予受理;凡是补偿安置不到位或具体行政行为虽然合法但确有明显不合理及不宜执行情形的,不得作出准予执行裁定。
众所周知,虽然司法审查行政权的《行政诉讼法》早已于1989年颁布,但因经费、人事任免等均受制于地方政府,且法官个人与行政机关存种种利益关系,法院不敢、不愿、不能监督行政行为的情况普遍存在,以至于二十多年来司法监督多形同虚设,即便实行举证责任导致,民告官仍然难于上青天!《紧急通知》第一次以国家最高审判机关的名义对行政机关违法行政行为说不,其力度之大、措辞之严、态度之明确、监督之强势前所未有!!
虽然《紧急通知》所针对的仅是征地拆迁行政行为,但对司法权监督行政权来说意义非常,表明只要法院敢于挺起腰杆依法办案,敢于较真,行政权力必然要屈服于司法权,行政权力不是没有边界!
各级法院应以此为契机,扩大强势司法审查范围,严格依法办理所有行政案件,在公民私权与政府公权发生争议时,依法维护司法公正,确保公民私权不受行政非法侵害。
我们期待最高法院《紧急通知》能够开启中国司法权严格、强势监督行政权之先河,不要再让司法审查流于形式,不要再让司法权屈从于行政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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