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09-12-09 20:31:10 作者:许金国律师 文章分类:律师文萃
律师的角色应当是当事人的导演,好的律师应该是好的导演。
好的导演往往有点石成金的本事,可以把普通的演员打造成明星,也可以把平淡的故事拍的动人心弦。好的律师也一样,也有点石成金的本事,可以把当事人的所有有利因素都挖掘出来,可以把某些缺失证据的案件妙手回春起死回生。 简单说,律师对当事人的帮助主要有两个,一个是程序上的帮助,好多当事人不知道怎么打官司,律师可以帮助他准备材料,启动法院的审判程序,当事人在不懂审判程序的情况下,一切听从律师的安排,在律师的带领下参加诉讼。律师对当事人的另一方面的帮助是实体上的,也是最体现律师价值的最重要的方面。如果一切都实话实说,律师就没有必要请了,因为当事人对事实比律师清楚。但是,如果一切都实话实说,在法律这个神秘而特别的迷宫里,当事人不一定能达到目的,客观事实不一定得到法官(更准确的说是法律)的相信。明明有理的官司却不一定能打赢。
举一个简单的案例。张三起诉李四,说李四于2008年10月1日向自己借了五万块钱,说好2009年5月1日还,但到期后一拖再拖,至今也没还,请求法院判令李四立即归还五万元借款。李四说,借钱不假,但早就还了。法官问张三:有借条吗?张三说:没有,因为二人原是好朋友,所以没让李四写借条。法官问李四:张三说的属实吗?李四说:钱是借了,但到期就还了。法官问李四:张三给你写收条了吗?李四说:没写。
好了,对于上面的案例,法官会怎么判决呢?
好的律师一眼就可以看出答案来:法官肯定判张三胜诉。因为,张三和李四两个人均认可借钱的事实,但张三不认可还钱的事实。李四不懂法律,以为事实就是事实,钱还了就是还了,怎么会输呢?李四想打赢这场官司的策略应该是,要么不承认借钱的事实,要么通过录音等手段提取已经还钱的证据。
上面的案例太简单了,随着社会的发展,人们法律意识的增强,犯李四同样低级错误的人会越来越少。但小故事大道理。更复杂的案件,需要考虑的问题就更多,千头万绪必须要化繁为简,条理清晰,以便能最大程度的还原事实本来面目,不让心怀不轨的一方占便宜,不让诚实守信的一方吃亏,打官司是不是还真的需要个好导演呢?当然,律师对当事人的导演是有底线的,绝对不能利用专业技巧助纣为孽。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应该是律师作为导演的底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