矿难矿难激动激动
时间:2011-02-23 12:03:46 作者:王培亮 文章分类:律师文萃
近日,两个地方发生大的矿难事故。
我在电视上得知此消息并一直在关注。看到救援或其他的画面,我也曾数次激动的落泪。我们的兄弟,大多是一帮子农民兄弟,再一次创造了生命奇迹。但是,反思我们的这些矿难,我真的无法激动。为什么在矿难频发的同时矿难还在频发。是我们的法制不健全?还是我们的监管不到位?亦或我们的人民穷困,穷大胆,不要命,把命看的一文钱不值?
由此我又联想到监管场所的非正常死亡。说来也怪,“躲猫猫死”,“喝开水死”,“摔倒死”,“不听话死”,“听话死”,总之,人的生命很脆弱,怎么都可以死。在某种程度上,监狱等监管场所应该是最安全的地方。因为这里是专业的羁押场所,各种软硬件设施齐全,完全可以保证被羁押的人不受任何侵害。
但是,事实总是事与愿违。好像我们中国人什么非上升到死人的高度才有人过问,才能引起足够的重视。
我2010年4月1日承办一刑事案件。犯罪嫌疑人涉嫌诈骗200万人民币,3月17日被刑事拘留。家属3月30日为其聘请律师提供法律帮助,委托协议写明会见一次,收费800.00元。律师当日会见完毕。家属4月1日又聘请我,我的会见遇到层层障碍。看守所预审处的律师接待以侦查阶段会见两次,刑拘一次,逮捕后一次,无理拒绝我的会见。法律没有这样的规定,是公安分局自己的制度。诚然,我们不能排除个别律师反复会见,甚至为嫌疑人传递消息,给正常的侦查造成不便和潜在的威胁。但是,硬性的官僚武断决绝安排律师会见,比某分局每次会见30分钟还性质恶劣。肆意的践踏法律!难怪羁押场所会非正常的死亡人。
我执业多年,又是北京市律协刑法专业委员会委员,深知不能会见犯罪嫌疑人意味着什么?我正在积极沟通协调,找了很多部门很多关系,包括官方的私人的,正常的不正常的。我要会见的路还很长,今天我就联系市律协权保委的皮剑龙主任,协调会见事宜。不知道结果会怎样?
会见真的那么难吗?比杜绝矿难还困难?无理拒绝会见会死人吗?比死人还严重,一个人的心会死,中国的法制会死。
路,还很远,还很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