贩毒案辩护后的思考
时间:2011-02-23 12:15:55 作者:王培亮 文章分类:律师文萃
贩毒案辩护后的思考
2008年3月20日
昨天一整天的时间,我都在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为一个 贩卖集团毒辩护。
我是第二被告人的辩护律师。第一被告人指定的辩护人。第三被告人聘请了一个律师。第四被告人聘请了两个律师。其余的被告人没有律师为他们辩护。
开庭一天身体很累,心更累。
此集团犯罪有以下几个特点:一、被告人学历低;二、年轻化;三、家族式组织管理;四、集体翻供;五、多有前科或和犯罪有某种联系;六、触犯多个罪名;七、全部吸毒。
一、被告人学历低
8个被告人最高学历者初中,其中的3个被告人不认识字。
二、年轻化
8个被告人中2个被告人大龄,40、50岁。我的被告人是1972年生的,其余都是80后的,其中的三个女被告人(女孩子)分别是83、84、87年出生的。
三、家族式组织管理
参与贩卖毒品的被告人有一对父子、一对母女、其余的是老乡、同学或者好朋友关系。
四、集体翻供
本来8个被告人的供述就8个版本,当庭全部翻供,出来16个版本。不排出被告人侥幸逃脱心理,也不排出公安机关刑讯逼供,第7被告人说在吉林当地公安机关询问他时将他的右手致残。
五、多有前科或和犯罪有某种联系
8个被告人中2个有前科。还有的被告人父母就是贩卖毒品的,被判刑正在改造。
六、触犯多个罪名
8个被告人中无一被告人是触犯一个罪名的。我的被告人是三个罪名:贩卖毒品罪、容留吸毒罪、非法买卖枪支罪。另外的被告人是贩卖毒品罪、运输毒品罪、容留吸毒罪或者其中的两个罪名。
七、全部吸毒
涉案被告人全部吸毒。贩卖毒品的主犯以贩养吸。
尽管庭审进行的时间长,但是法庭秩序井然,程序合法。法官、检察官素质较区法院都高。允许辩护律师辩护,允许被告人说话。
我真的不明白他们为什么贩卖毒品?通过庭审来看,并非特别的暴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