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 律 与 启 迪
2007年5月23日
现在的司法环境较前些年有很大改观,但是距离法制社会还有很长的距离要走。
首先,非法律执业人员充斥法律服务市场。北京市的每个法院的附近都有非法设立的小门脸从事全方位的法律服务,法院门口有免费咨询,义务指路的所谓的 “法律人员”,法院立案大厅常见从事此类的“法律人员”游走。尽管司法机关严厉打击,但是收效甚微,他们和管理人员打游击。看守所、公安局、检察院门口的小门脸较法院少很多。这些非法律服务人员竞相压低法律服务费用,收费不开票,逃避税费。收费不办事,使委托人利益受损。
其次,专业法律服务人员自律不够。由于传统诉讼案源少,从事诉讼事务的律师(律师事务所)时常收费不开票。在北京市受惩戒和处罚的律师中,由于收费不出具正规收据的占很大比重。
针对委托人图方便,有诉讼或需要法律帮助时在法院门口临时抓一个“律师”的做法实不足取。政府除应继续严厉打击非法律人员的非法服务之外,还应加大普法宣传力度,148、法律援助、农民工援助应全面覆盖,使非法律服务人员没有市场。
专业法律服务人员应严格自律,杜绝偷税逃费,严格按章办事。特别是在刑事实务中更应该注意。委托人因这样那样的原因来投诉律师,多是对律师提供的法律服务不满意,经过办案律师的申辩,查来查去,基本是因为那一张小小的收费收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