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律师协会通知
北京市律师协会通知
发布日期:2008-09-19 信息作者:北京市律师协会
各律师事务所、全体北京律师:
近日,协会接到部分律师事务所及律师的情况反映:个别律师通过某商业机构向各律师事务所及律师寄出信件,对此,协会做出如下通知:
一、上述行为不是协会的组织行为,协会未授权任何个人或组织特别是与律师行业无关的商业机构发布北京律协的选举程序、选举办法,更未授权任何人通过任何银行账户向全行业募集选举捐款。
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的规定,律师协会的各项工作必须坚持党的领导,接受司法行政机关的监督、指导。
三、协会相信收到信件的律师事务所和律师能够从对自己负责、对行业负责的高度,审慎行使自己的民主权利,通过正当途径和渠道反映意见和建议,并对个别律师的行为及意图做出正确的判断。
四、协会希望各律师事务所及全市律师认真关注协会网站发布的《关于完善和改进协会工作的调查问卷》及《北京市律师协会章程》(草案),并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特此通知
作者:王培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