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1-02-24 00:33:19 作者:王培亮择转 文章分类:网络文摘
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北京市司法局
签发人:张 工
京发改〔2010〕651号 于泓源
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北京市司法局
关于印发《北京市律师诉讼代理服务收费政府指导价标准(试行)》、《北京市律师服务
收费管理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司法部《关于印发〈律师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发改价格[2006]611号)的有关规定,经市政府批准,现将《北京市律师诉讼代理服务收费政府指导价标准(试行)》、《北京市律师服务收费管理实施办法(试行)》印发给你们,自2010年5月30日起试行,请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二○一○年五月五日
(联系人:收费管理处 李鸿; 联系电话:66415588-093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