巨额贪污的思考

时间:2011-02-24 01:49:00  作者:王培亮   文章分类:成功案例

巨额贪污的思考                           第一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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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贪污700万电款被判死缓 
昨天,外号"张输光"的张宝经被一中院以贪污罪判处死缓。...法院查明,张××从1996年12月至1998年1月7次截留部分单位购买用电权的689万余元,然后在澳门等地豪赌,人送外号"张输光"。法院认为,张宝经已构成贪污罪,本应判处死刑立即执行,鉴于他如实交待罪行,家属又代他退赔了21万元,...
news.qq.com/a/20060805/000182.htm - 44k - 2006年8月5日 - 网页快照
输光赔光689万公款 "张××"贪污689万被判死缓 
中新网8月5日电 新京报消息,绰号"张输光"的原北京市门头沟三电办公室主任张××,因输光赔光公款689万元,昨日被北京一中院以贪污罪判处死刑,缓期两年执行。...他赌博几乎逢赌必输,"张输光"一名便由此得来。 家属卖房子退赔21万...
news.qq.com/a/20060805/000450.htm - 43k - 2006年8月4日 - 网页快照 - 更多此站结果 
贪污公款豪赌"张输光"判死缓_新闻中心_新浪网 
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国内新闻 > 正文 贪污公款豪赌"张输光"判死缓...由于他逢赌必输、血本无归,因此还得了"张输光"的"雅号"。 爱问(iAsk.com)...百名学者打造国学圈 亚洲银行竞争力排名 买房省钱四大杀手锏 超级美容博客大评选 06广州车展视频集锦...
news.sina.com.cn/c/2006-08-05/07479663713s.shtml - 57k - 2006年8月5日 - 网页快照 - 更多此站结果 
输光赔光689万公款 "张输光"贪污689万被判死缓 
但做生意又赔钱,就去赌博。 他赌博几乎逢赌必输,"张输光"一名便由此得来。 家属卖房子退赔21万...绰号"张输光"的原北京市门头沟三电办公室主任张××,因输光赔光公款689万元,昨日被北京一中院以贪污罪判处死刑,缓期两年执行。 逢赌必输得名"张输光"...
www.china.com.cn/news/txt/2006-08/05/content_7041340.htm - 13k - 2006年8月5日 - 网页快照 - 更多此站结果 
华夏时报•华夏网 — 巨贪"张输光"境外豪赌200万 
根据证人证言,张宝经身边长期跟着一群无业人员,他们一起到澳门、越南、菲律宾、新加坡等多个国家和地区参赌,每次去都是血本无归,因此被"哥们儿"戏称为"张输光"。 "张输光"法庭认罪...此案将择日宣判。 本报通讯员李佳/摄 链接 "张输光"与龙泉宾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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输光赔光689万公款 "张输光"贪污689万被判死缓 
输光赔光689万公款 "张输光"贪污689万被判死缓 - 北京检、法首次进行明确 死刑案8类证人需出庭...绰号"张输光"的原北京市门头沟三电办公室主任张宝经,因输光赔光公款689万元,昨日被北京一中院以贪污罪判处死刑,缓期两年执行。 逢赌必输得名"张输光"...
chinanews.com.cn/other/news/2006/08-05/769181.shtml - 45k - 2006年8月4日 - 网页快照 - 更多此站结果 
"张输光"庭上不愿提输光-经济赌博新闻网 
上午10时,原门头沟区"三电"办公室副主任张××被押进市一中院出庭受审,张××涉嫌贪污7个单位用于购买用电权的公款689万余元,并和哥们儿到多个国家参赌,每次都血本无归,人称"张输光"..."张输光"庭上不愿提输光 进入六合彩四肖单双中特大公开 "张输光"庭上不愿提输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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欢迎访问中国电力新闻网 www.cpnn.com.cn 
被哥们儿戏称"张输光"...根据证人证言,张××身边长期跟着一群无业人员,他们一起到澳门、越南、菲律宾、新加坡等多个国家和地区参赌,每次去都是血本无归,因此被"哥们儿"戏称为"张输光"...此案将择日宣判。 链接 "张输光"与龙泉宾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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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原门头沟三电办副主任被控贪污近700万受审 
根据证人证言,张宝经身边长期跟着一群无业人员,他们一起到澳门、越南、菲律宾、新加坡等多个国家和地区参赌,每次去都是血本无归,因此被"哥们儿"戏称为"张输光"。 "张输光"法庭认罪...此案将择日宣判。 链接 "张输光"与龙泉宾馆...
hbxzw.com/n2157c15.shtml - 20k - 2006年7月21日 - 网页快照 - 更多此站结果 
被控贪污近700万 巨贪张宝经受审_中国电力网(www.chinapower.com.cn) 
巨贪"张输光"境外豪赌200万 被控贪污近700万 原门头沟三电办副主任法庭认罪...被哥们儿戏称"张输光"...根据证人证言,张宝经身边长期跟着一群无业人员,他们一起到澳门、越南、菲律宾、新加坡等多个国家和地区参赌,每次去都是血本无归,因此被"哥们儿"戏称为"张输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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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法院网 
8月4日下午,原门头沟区"计划用电、节约用电、安全用电"办公室副主任张××涉嫌贪污一案在北京市一中院一审宣判。 张××因犯贪污罪,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张××这个大贪官被最终推上法庭,还是"受人牵连"... 
bjgy.chinacourt.org - 43K - 2006/08/04 - 网页快照 - 更多此站结果

北京门头沟三电办公室副主任贪污689万参赌受审_新闻中心_新浪网 
7月19日,用赃款到"东方公主"号、葡京赌场等地一掷千金,因逢赌必输而被称作"张输光"的原门头沟区三电办公室副主任张××在市一中院出庭受审。...手里掌握的大量用电权,成为张××的提款机。 这些电权都被张××以每千瓦4000元的价格卖出,一开始他还把钱交给三电办,... 
news.sina.com.cn/c/2006-07-24/... - 65K - 2006/07/24 - 网页快照 - 更多此站结果

中国法院网《北京门头沟区"三电"办主任涉嫌贪污689万受审》 
据检察机关指控,1996年12月至1998年1月间,张××利用担任"三电"办公室副主任的职务之便,采取收款不入帐的手段,先后七次分别截留北京市门头沟教育局、中国工商银行北京门头沟支行、北京新港水泥制造有限公司、北京天峪住房合作社、... 
www.chinacourt.org/public/deta... - 30K - 2006/08/04 - 网页快照 - 更多此站结果

人民时评:别再为他们提供腐败条件了!--观点--人民网 
北京门头沟区"三电办"原副主任张××,贪污700多万电款,到多个国家和地区豪赌,时间长达9年,上级部门居然无人知晓。...张××的律师向法庭提出,"三电办"的机制不健全,缺乏监督,是其贪污的温床。 名义上门头沟区"三电办"分别受门头沟区"三电领导小组"、区供电局、市"... 
opinion.people.com.cn/GB/40604... - 43K - 2006/07/23 - 网页快照 - 更多此站结果

别再建为腐败分子提供条件的机构了 
奥一网论 北京门头沟区"三电办"原副主任张××,贪污700多万电款,到多个国家和地区豪赌,时间长达9年,上级部门居然无人知晓。...张××的律师向法庭提出,"三电办"的机制不健全,缺乏监督,是其贪污的温床。 名义上门头沟区"三电办"分别受门头沟区"三电领导小组"... 
see.oeeee.com/Channel/content/... - 16K - 2006/07/24 - 网页快照 - 更多此站结果

北京:门头沟区三电办副主任贪689万电款--反腐倡廉--中国共产党新闻-人民网 
张××的律师向法庭提出,"三电办"的机制不健全、缺乏监管,是其贪污的温床。...昨天,市一中院对门头沟区"三电办"原副主任张××私吞巨额电款案开庭审理。 据悉,这个归多个上级单位管辖的部门原副主任张××在贪污近700万元电款后,曾到多个国家和地区豪赌,... 
cpc.people.com.cn/GB/64093/643... - 36K - 2006/07/20 - 网页快照 - 更多此站结果

CCTV.com 
从三电办离职后用赃款办过多家企业的张××虽然在真正经商时赔得一塌糊涂,但利用权力来捞钱却是行家里手,他把本属国家解决电力紧张问题的用电权当成商品来经营。...涨价之前,张××以门头沟区经委的名义一次性从市三电办购买了3000千瓦,而没有用区三电办的名义。... 
news.cctv.com/law/20060726/103... - 32K - 2006/08/05 - 网页快照 - 更多此站结果

"张输光"贪污700万电款被判死缓 
法院查明,张××从1996年12月至1998年1月7次截留部分单位购买用电权的689万余元,然后在澳门等地豪赌,人送外号"张输光"。法院认为,张××已构成贪污罪,本应判处死刑立即执行,鉴于他如实交待罪行,家属又代他退赔了21万元,... 
news.qq.com/a/20060805/000182.... - 44K - 2006/08/05 - 网页快照 - 更多此站结果

中国廉政网 
19日,市一中院对门头沟区"三电办"原副主任张××私吞巨额电款案开庭审理。 据悉,这个归多个上级单位管辖的部门原副主任张××在贪污近700万元电款后,曾到多个国家和地区豪赌,却在长达9年的时间里无人知晓。...张××的律师向法庭提出,"三电办"的机制不健全、缺乏监管,是其贪污的温床。... 
www.lianzheng.com.cn/html/pc/2... - 26K - 2006/07/21 - 网页快照 - 更多此站结果

仪征视窗-仪征风情-仪征在线-仪征招商网 - 北京门头沟区三电办副主任贪689万电款受审 
7月19日,北京市一中院对门头沟区"三电办"原副主任张××私吞巨额电款案开庭审理。...张××的律师向法庭提出,"三电办"的机制不健全、缺乏监管,是其贪污的温床。 名义上门头沟区"三电办"分别受门头沟区"三电领导小组"、门头沟区供电局、市"三电领导小组"... 
www.yzmh.com/news_view.asp?id=... - 23K - 2006/07/25 - 网页快照 - 更多此站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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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门头沟一名办公室副主任贪污689万参赌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7月06日01:03 新京报
  本报讯(记者 李欣悦 通讯员 王文波)曾担任门头沟区“计划用电、节约用电、安全用电”办公室副主任的张××,因涉嫌贪污689万元,并去多个国家参赌,目前已被公诉至法院。昨日市一中院证实,已正式受理此案并将在近日开庭审理。
  1955年出生的张××在1996年12月至1998年1月期间担任门头沟区“三电”办公室副主任。根据检察机关的指控,张宝经利用职务之便,采取收款不入账的手段,先后七次分别截留门头沟教育局、中国工商银行北京门头沟支行、北京新港水泥制造有限公司、北京天峪住房合作社、门头沟电信局、门头沟区教育委员会、门头沟永定镇冯村经济合作社等单位用于购买用电权公款共计人民币689万余元,这些钱被张××非法占有。
  据悉,张××贪污的巨款大都被其赌博输掉了,张宝经与一群“哥们儿”到过多个国家参赌,每次去都是血本无归。
检察机关认为,张××利用职务便利,非法侵吞国有财物,应当以贪污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京原门头沟三电办副主任贪污近700万受审
2006年07月20日 07:51

华夏时报记者彭信琼报道 原门头沟区“计划用电、节约用电、安全用电”办公室副主任张××,涉嫌贪污近700万巨款,其中大部分公款在赌场输得精光。昨天,他在一中院受审。
被控贪污近700万
据检察机关指控,1996年12月至1998年1月间,张××利用担任“三电”办公室副主任的职务之便,采取收款不入账的手段,先后7次分别截留北京市门头沟教育局、中国工商银行北京门头沟支行、门头沟电信局等单位用于购买
用电权公款人民币共计689万余元,据为己有。
被哥们儿戏称“张输光”
法庭上张××承认,被他贪污的钱都放在了龙泉宾馆的账上,他用钱时就从龙泉宾馆提取。张××供述,一些赃款被用来开公司、开饭店了,但结果是“都赔了”。其余的赃款,据张宝经说,有200多万元都被其赌博输掉了。根据证人证言,张××身边长期跟着一群无业人员,他们一起到澳门、越南、菲律宾、新加坡等多个国家和地区参赌,每次去都是血本无归,因此被“哥们儿”戏称为“张输光”。
“张输光”法庭认罪
     昨天上午,张××在法庭上一直耷拉着脑袋,对于检察机关的指控,张宝经供认不讳,对公诉人宣读的证人证言也表示:“没有异议,我都认可。”
张××介绍说,他主要是协调和当地电力部门的关系。当他知道用电权要涨价后,就以门头沟区经委的名义给“三电”办公室购买了用电权指标3000千瓦,1千瓦2000元,费用总计是600万元。涨价之后是1千瓦4000元。随后,采取收款不入账的手段,先后7次分别截留北京市门头沟教育局等单位用于购买用电权公款共计人民币689万余元,以门头沟区经委的名义放在龙泉宾馆的账户上,然后据为己有。此案将择日宣判。
■链接
“张输光”与龙泉宾馆
    在法庭要求做最后陈述时,张××说他于1975年参加工作,1990年到了三电办,多年以来兢兢业业,还曾被评为先进生产者。却与领导有矛盾,工作上受了挫折后就开始做生意,但做生意又赔钱,就去赌博,这样越陷越深,走上了犯罪之路。
曾任门头沟区经委副主任、先后4次被评为北京市劳动模范的北京龙泉宾馆董事长、*ST京西董事长刘利华,于去年初被逮捕。刘利华因涉嫌贪污罪、挪用公款罪及故意销毁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罪3项罪名,被市检一分院起诉到市一中院。据悉,检方在侦办刘利华一案中,牵出门头沟“三电”办公室副主任张××贪污一案。
贪公款赔光输光 “三电办”主任判死缓(图)
作者:常鸣/文 王文波/图  发布时间:2006-08-04 16:58: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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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8月4日下午,原门头沟区“计划用电、节约用电、安全用电”办公室副主任张××涉嫌贪污一案在北京市一中院一审宣判。张××因犯贪污罪,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张××这个大贪官被最终推上法庭,还是“受人牵连”。去年7月下旬反贪部门在侦办原门头沟区经委副主任、兼任北京龙泉宾馆董事长和*ST京西董事长的刘利华涉嫌贪污一案时,发现了张××涉嫌犯罪的线索。 
  经审理查明,张××利用担任“三电”办公室副主任的职务之便,手里掌握的大量用电权,其中一部分曾是他以贫困山区的名义所争取的无偿用电权。有了指标,门头沟区三电办开始出售用电权,并直接收取用电单位购买用电权的钱款,但是,按规定门头沟区三电办无权收取。张××曾在公安机关这样供述:“按规定不能收,但当时对这块业务的管理比较混乱,不太严格,我当区“三电办”副主任后,开始收这部分费用。”张××于1996年12月至1998年1月期间,先后七次分别截留北京市门头沟教育局、中国工商银行北京门头沟支行、北京新港水泥制造有限公司、北京天峪住房合作社、门头沟电信局、门头沟区教育委员会、门头沟永定镇冯村经济合作社等单位用于购买用电权公款人民币共计人民币689万余元,据为己有。其中一些钱被用来开公司、开饭店了。据他自己说:“赔了不少钱。”赔钱之余又开始赌博,根据证人证言,张××身边长期跟随着一群无业人员,张××和这群“哥们儿”到过澳门、越南、菲律宾等多个国家和地区参赌,甚至到过“东方公主”号、葡京赌场等地一掷千金,逢赌必输、血本无归,因此还得了“张输光”的“雅号”。 
  张××就这样浑浑噩噩地过着长达9年赔光输光的生活,直到去年7月21日,反贪局侦查员在调查刘利华涉嫌贪污一案时,因张宝经曾把赃款放在刘利华任董事长的龙泉宾馆账上,而被发现其有犯罪嫌疑。去年7月23日,反贪局对张宝经以涉嫌挪用公款罪立案侦查。三天后,张宝经在返回家中时,被反贪部门拘留。 
  在法庭上 ,张宝经似乎有所悔悟,对自己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最后陈述中,他谈到了自己的犯罪动机:“我1975年参加工作,1990年到三电办工作,多年以来工作兢兢业业,还曾被评为先进生产者。因与领导有矛盾,与两任局长关系都不好,工作上受了挫折后,就开始做生意。但做生意又赔钱,就去赌博。现在我非常后悔,我当初是拿我的生命在赌气啊。” 
  令人啼笑皆非的是,张××这个贪官甚至还不能算什么“官员”,因为他根本没有被正式任命过,只是在门头沟区政府下发的该区三电办组成人员中被列为副主任。在他任副主任期间,区三电办正式工作人员就是他一人,别人都是从别的单位临时借调的,对三电的业务根本没他熟,而供电局对三电办的业务又不过问。而他在三电办工作的时候,从来没人查过或审计过财务账。张宝经认为,他能贪污这么多钱,主要是制度上存在漏洞。 
  法院认为,张××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非法侵吞、占有公共财物,其行为已构成贪污罪,且情节特别严重,依法应予惩处。张宝经犯罪数额特别巨大,情节特别严重,本应判处死刑立即执行,鉴于其归案后,具有如实交待贪污犯罪的部分事实,能够认罪及家属代其退赔人民币21万元等情节,依法对其判处死缓。 
  “三电办”本是代表政府行使用电管理的部门,主要负责“计划用电、节约用电、安全用电”的工作。在电力供应紧缺的环境下,“三电办”在下达计划用电指标、促进节约用电中发挥着重要的作用。然而,由于监管制度存在严重缺陷,门头沟三电办变成了“三不管办”,副主任变成了赔光输光挥霍光的“三光主任”,给国家财产造成了严重的损害,实在值得相关部门引起重视。 
宣判后,张××的一位家人在他被带出法庭时,对他说道:“不要上诉!”在签收判决书时,张宝经对是否上诉没有表态,而是说要考虑考虑。在接受记者们的采访时,张××借口头晕不想多说什么。只是说当时没想到会有这样的结果,当被问及是否愧对家人时,张××开始保持沉默,不愿多说什么。(编辑:赵岩)

人民时评:别再为他们提供腐败条件了!
建 达
 

  2006年07月23日16:47 【字号 大 中 小】【留言】【论坛】【打印】【关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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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北京门头沟区“三电办”原副主任张××,贪污700多万电款,到多个国家和地区豪赌,时间长达9年,上级部门居然无人知晓。如今,张宝经已被送上法庭,等待他的将是法律的制裁。

  张××的律师向法庭提出,“三电办”的机制不健全,缺乏监督,是其贪污的温床。名义上门头沟区“三电办”分别受门头沟区“三电领导小组”、区供电局、市“三电领导小组”和市供电局四个部门领导,但实际负责的只有张宝经一人。一个人大权独揽,想干什么就干什么,9年贪污近700万也就不足为奇了。

  在政府的行政结构里,究竟有没有“三电办”这样的编制,可能很多人不清楚。但是有一点却是十分清楚的,这就是,属于4个部门领导的机构,实际上却只有一个人说了算,这肯定不正常!

  从张××贪污案里我们看到了一个令人担心的现象:在政府机构里,还有一些机构设置不科学、监督缺乏、人员芜杂的部门。这些机构不是按照科学、高效、依法的原则运转,而是随意、低效、重复地履行着所谓的职能,为贪官、庸人提供了腐败的条件。在进行了多年的机构改革的今天,政府部门居然还存在着这样的死角,确实应该让有关领导部门感到汗颜。

  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建设以人为本的和谐社会,推动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政府行政机构的改革是重要的一环。我国山东的一些城市提出了“小政府、大服务”的口号,南方的一些地方政府向群众承诺“高效、节俭、亲民、透明”,都体现了改革的要求和进步的趋势。过去,有的地方为了搞形式主义,建立了许多临时机构,安排了一批无所事事的闲官,实践证明是劳民伤财。后来,有的地方政府为了表示对某项任务的重视,叠床架屋,在职能部门之外,又建立起一批办公室,也是违背精简机构、求真务实精神的。在改革的背景下,我们真应该好好查一查那些没有多少用的临时机构和重复机构,好好查一查那些没有人监督的、权力大得出奇的“三电办”们,好好查一查那些大把大把花费纳税人的钱却不干正事的闲官。

  建设节约型社会,政府机关要以身作则。反腐倡廉,政府官员要做表率。如果北京门头沟区“三电办”副主任贪污案能够引起广泛的注意,进而对政府机构进行一次彻底的清理,那么,这个案子就有了积极的意义。 



                            第二部分

                
                    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检察院
                          刑事判决书

                                  (2006)-中刑初字第1258号
    公诉机关北京市人民检察院第一分院
    被告人张××,男,51岁(1955年3月2日出生),汉族,出生地北京市,大专文化,原任北京市门头沟区三电办公室副主任,朱北京市门头沟区龙泉花园4号楼4单元201室(户籍所在地:北京市宣武区天宁寺前街北里5号楼8门305号)因涉嫌犯挪用公款罪,于2005年7月26日被羁押,同年8月9日被捕。现羁押于北京市看守所。
    辩护人王培,北京市东清律师事务所律师。
    北京市人民检察院第一分院以京一分检刑诉(2006)第41号起诉书指控被告人张××犯贪污罪,于2006年6月26日向本院提起公诉。本院依法组合议庭,公开开庭审理了本案。北京市人民检察院第一分院指派代理检察员王春波出庭支持公诉。被告人张宝经及其辩护人王培亮到庭参加诉讼。现已审理终结。
    对于被告人张××在庭审中对指控其犯贪污罪的事实及赃款的去向、退赃情节均不持异议。
    对于张××关于其贪污的600余万元系向市三电办购买用电权后涨价多出的款项,不应算公款的辩解及张××的辩护人关于张××的行为构成挪用公款罪;其侵害的是用电权的差价及坦白交待全部犯罪事实的辩护意见,经查,经庭审质证的证据一证实,张××在得知用电权要涨价1倍时,利用职权,以原价格向市三电办购买了3000千瓦用电权,并将在该用电权价格变革后卖出的用电权的差价款非法侵吞,该款的性质属于国家收取的电源架设集资费,系国有财产。张××将用电单位购买用电权的公款689万余元存入其个人账户,用于个人经营、赌博及挥霍;持续至案发,在近8年的时间里,张宝经不仅没有任何还款的意思表示,并将存根等证据销毁,其行为足以证明其具有利用职权将国有财产据为己有的故意,符合贪污罪的构成条件。张××归案后,并未坦白全部事实,而是坦白了部分犯罪事实,故对张××得辩解及其辩护人的上述辩护意见,本院不予采纳。对于张××的辩护人关于张宝经认罪态度好,诚恳法院对其从轻处罚的辩护意见,本院酌予采纳。
    本院认为,被告人张××深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非法侵吞,占有公共财物,其行为已构成贪污罪,且情节特别严重,依法应予惩处。北京市人民检察院第一分院指控张××犯贪污的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定罪准确,指控罪名成立。张××犯罪数额特别巨大,情节特别严重,本应判处死刑立即执行,鉴于其归案后,具有如实交待贪污犯罪的部分事实,能够认罪及家属代起退赔人民币21万元等情节,依法可对其判处死刑不立即执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八十二条第一款、第三百八十三条第一款第(一)项、第四十八条第一款、第五十七条第一款、第六十四条之规定,判决如下: 
    一、被告人张××犯贪污罪,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死刑缓期执行的期间,从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核准之日起计算)
    二、扣押在案的人民币二十一万元发还北京市门头沟区人民政府。
    三、续向被告人张××追缴赃款人民币六百六十百万三千二百二十九元九角二分,发还北京市门头沟区人民政府。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接到本判决书的第二日起十日内,通过本院或者直接向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书面上诉的,应当提交上诉状正本一分,副本二份。
  

                                         审判长 王东
                                         代理审判员  陶炜
                                         人民审判员  李连海
                                          二00六年八月四日
                                         书记员   张学

                           第三部分
                             
                       
                           本案点评

    被告人张××在短短的一年多时间内贪污人民币近700万元,根据《刑法》第382条应判处其死刑立即执行,但是经过我卓有成效的工作,法官采纳了我的辩护意见,判处死刑缓期2年执行。这个结果是我们律师同行、被告人、家属、社会大众没有想到的(因为CCTV-12的《中国法制报道》,、BTV-3的《法制进行时》、各大媒体网页炒得沸沸扬扬),因为贪污10万元就可以判处死刑,并且被告人张××贪污集资办电款和公款用于赌博、挥霍。在检察院向法院交的控诉材料中,光查实的张××出境赌博的处境纪录有14页(A4纸)之多。
    主要辩护观点和法律依据见辩护词。



                               第四部分


附《刑法》条文:

                         第五节 死刑

    第48条 死刑只适用于罪行极其严重的犯罪分子。对于应当判处死刑的犯罪分子,如果不是必须立即执行的,可以判处死刑同时宣告缓期二年执行。
    
    第57条 对于被判处死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应当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第64条 犯罪分子违法所得的一切财物,应当予以追缴或者责令退赔;对被害人的合法财产,应当及时返还;违禁品和供犯罪所用的本人财物,应当予以没收。没收的财物和罚金,一律上缴国库,不得挪用和自行处理。

                        第八章 贪污贿赂罪

    第382条 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公共财物的,是贪污罪。 
    
    第383条 对犯贪污罪的,根据情节轻重,分别依照下列规定处罚:
(一)个人贪污数额在十万元以上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可以并处没收财产;情节特别严重的,处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第五章 侵犯财产罪
  
    第271条 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数额巨大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可以并处没收财产。 
  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和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委派到非国有公司、企业以及其他单位从事公务的人员有前款行为的,依照本法第三百八十二条、第三百八十三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第八章 贪污贿赂罪
 
    第382条 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公共财物的,是贪污罪。 
  受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委托管理、经营国有财产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国有财物的,以贪污论。 
  与前两款所列人员勾结,伙同贪污的,以共犯论处。 
 
    第383条 对犯贪污罪的,根据情节轻重,分别依照下列规定处罚:  (一)个人贪污数额在十万元以上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可以并处没收财产;情节特别严重的,处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二)个人贪污数额在五万元以上不满十万元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可以并处没收财产;情节特别严重的,处无期徒刑,并处没收财产。 
  (三)个人贪污数额在五千元以上不满五万元的,处一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严重的,处七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个人贪污数额在五千元以上不满一万元,犯罪后有悔改表现、积极退赃的,可以减轻处罚或者免予刑事处罚,由其所在单位或者上级主管机关给予行政处分。 
  (四)个人贪污数额不满五千元,情节较重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较轻的,由其所在单位或者上级主管机关酌情给予行政处分。 
  对多次贪污未经处理的,按照累计贪污数额处罚。 
 
    第384条 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非法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是挪用公款罪,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挪用公款数额巨大不退还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 
  挪用用于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款物归个人使用的,从重处罚。 
 
     第385条 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的,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的,是受贿罪。 
  国家工作人员在经济往来中,违反国家规定,收受各种名义的回扣、手续费,归个人所有的,以受贿论处。 
 
    第386条 对犯受贿罪的,根据受贿所得数额及情节,依照本法第三百八十三条的规定处罚。索贿的从重处罚。 
 
    第387条 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索取、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情节严重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前款所列单位,在经济往来中,在帐外暗中收受各种名义的回扣、手续费的,以受贿论,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第388条 国家工作人员利用本人职权或者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通过其他国家工作人员职务上的行为,为请托人谋取不正当利益,索取请托人财物或者收受请托人财物的,以受贿论处。 
 
    第389条 为谋取不正当利益,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财物的,是行贿罪。 
  在经往来中,违反国家规定,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违反国家规定,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各种名义的回扣、手续费的,以行贿论处。 
  因被勒索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财物,没有获得不正当利益的,不是行贿。 
 
   第390条 对犯行贿罪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因行贿谋取不正当利益,情节严重的,或者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可以并处没收财产。 
  行贿人在被追诉前主动交待行贿行为的,可以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 
 
    第391条 为谋取不正当利益,给予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以财物的,或者在经济往来中,违反国家规定,给予各种名义的回扣、手续费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第392条 向国家工作人员介绍贿赂,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介绍贿赂人在被追诉前主动交待介绍贿赂行为的,可以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 
 
    第393条 单位为谋取不正当利益而行贿,或者违反国家规定,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回扣、手续费,情节严重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因行贿取得的违法所得归个人所有的,依照本法第三百八十九条、第三百九十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第394条 国家工作人员在国内公务活动或者对外交往中接受礼物,依照国家规定应当交公而不交公,数额较大的,依照本法第三百八十二条、第三百八十三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第395条 国家工作人员的财产或者支出明显超过合法收入,差额巨大的,可以责令说明来源。本人不能说明其来源是合法的,差额部分以非法所得论,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财产的差额部分予以追缴。 
  国家工作人员在境外的存款,应当依照国家规定申报。数额较大、隐瞒不报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较轻的,由其所在单位或者上级主管机关酌情给予行政处分。 
 
    第396条 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违反国家规定,以单位名义将国有资产集体私分给个人,数额较大的,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司法机关、行政执法机关违反国家规定,将应当上缴国家的罚没财物,以单位名义集体私分给个人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第五部分


                             辩  护  词

尊敬的审判长、审判员:
    我依法接受本案被告人张××亲属的委托,并征得被告人张××本人同意,经北京市东清律师事务所指派担任其辩护人,出席今天的庭审活动,履行我的辩护职责。
    开庭前我认真查阅了本案的卷宗材料,四次会见并仔细听取了在押被告人张××的陈述和辩解。今天,又参加了本案的庭审调查活动。通过这一系列的刑事诉讼活动,在对本案案情全面了解的基础上形成辩护意见。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第三十五条“辩护人的责任是根据事实和法律,提出证明被告人无罪、罪轻或者减轻、免除其刑事责任的材料和意见,维护被告人的合法权益”的规定,现提出如下辩护意见,供合议庭参考。
    一、从犯罪的主、客观要件上看,被告人张××的犯罪行为是 以挪用公款为主要目的,并非典型的贪污犯罪
    通过刚才的法庭调查可以看到,被告人张××是在用电单位和区三电办签订合同后才收取的购电款,收款后为购电单位开具了发票,被告人张××采取了不经批准私自改变购电款的用途的方式。被告人张××滋生犯罪念头后,为逃避检查又采取了力图使账面持平的手段,掩盖其“挪用痕迹”,达到自己挪用购电款之目的。
被告人张××挪用的购电款大部分用来经营自己的生意,部分用于挥霍和赌博,后因生意上经营不善亏损和赌博输钱,导致挪用的购电款无法归还。根据我国《刑法》主客观相一致的归罪原则,本辩护人认为被告人张××的犯罪行为在主观方面有挪用的故意,客观上有挪用的行为,请法庭考虑该情节定罪量刑。
    二、被告人张××侵害的主要是用电指标的差价
    从本案事实上看,被告人张××购买用电指标的款项大部分是被告人自己筹集的,其出发点本来是好的,想为门头沟区供电局和门头沟区的经济发展做些贡献。从流程上看,被告人张××在收到几家单位的购电款后,按照市场价格向付款单位核拨了相应的用电指标,回款也上交到供电局。后来被告人张××因入党问题及其他琐事和供电局领导产生隔阂,工作上渐渐地消极颓废,直至走向了犯罪道路。因此,从主观恶性来看,被告人张××并非十恶不赦,被告人张××的犯罪行为和直接贪污购电款是有所区别的。
     三、案发后被告人张××积极退赔赃款
     被告人张××案案发后,在其家属的协助下将其房产变价21万元,积极向司法机关退赔,尽其最大努力为国家挽回经济损失。
     四、被告人张××以前没有犯罪前科和劣迹,系初犯
     被告人张××在本单位工作了20余年,兢兢业业,一直表现很好,领导和同事对被告人张××的工作有较高的评价,被告人张××曾多次被单位评为先进生产者,没有犯罪前科和劣迹,此次犯罪系初犯。
     五、被告人张××认罪态度较好
     被告人张××归案时无逃跑或逃避法律制裁之行为,到案后能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主动向检察机关坦白交待自己的全部犯罪事实,曾多次表示认罪、悔罪,愿意接受刑事处罚,认罪态度诚恳。
     六、三电办制约机制不健全,疏于监管和防范是促成被告人张××犯罪的一个主要原因
    门头沟区三电办是政府性的临时协调机构,区三电办受区供电局、区三电领导小组、市三电办和市供电局管理,区三电办的组长先后由门头沟区的区长和副区长担任,组员由区经委主任、区计委主任和区供电局局长担任。三电办只是一个空壳摆设,实际负责的是被告人张××,三电办其实就是被告人张××一个人说了算,从收款到开具发票,再到通知业务班拨付用电指标,其间没有一个部门、环节对被告人张××进行监督和过问。从被告人张××的整个犯罪过程来看,门头沟区供电局、区三电领导小组对被告人张××疏于监管和防范,使被告人张××处于无人制约状态,在被告人张××滋生贪念的情况下,由于无监管环节,助长了其犯罪欲望。试想,如果被告人张××作案一起,相关部门就及时发现、及时纠正、制止、处罚,就能促使和帮助被告人张宝经悬崖勒马,不致在犯罪的深渊中越陷越深。“人之初,性本善”,被告人张宝经不是天生的罪犯,被告人张××是在无制约、无监管,在心存侥幸的情况下铤而走险,一步一步地走向犯罪道路的。
    综上所述,恳请法庭能给被告人张××一个洗心革面,重新做人的机会,对被告人张××依法从轻处罚。
谢谢审判长!
                                                 
                                          
                                       北京市东清律师事务所
                                            律师:王培亮
                                            2006年7月5日


作者:王培亮
执业机构:北京王培亮律师事务所
 所在地:北京 东城区
手机号码:15811286610
擅长领域:
房产纠纷 交通事故 知识产权 刑事辩护 国家赔偿 经济仲裁 工程建筑 合同纠纷 婚姻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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