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0-05-07 11:06:42 作者:赵振华 文章分类:律师文萃
2010年江苏省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标准
1、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 20552元2、城镇居民生活消费支出 13153元3、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 8004元4、农村居民人均生活消费支出 5804元5、职工年平均工资 31667元 月资2639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