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2010年人身损害赔偿标准

时间:2010-05-07 11:06:42  作者:赵振华  文章分类:律师文萃

2010年江苏省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标准

  

1、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 20552元
2、城镇居民生活消费支出 13153元
3、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 8004元
4、农村居民人均生活消费支出 5804元
5、职工年平均工资 31667元 月资2639元

执业机构:上海市世通律师事务所
 所在地:上海 静安区
手机号码:15811286610
擅长领域:
劳动纠纷 交通事故 医疗事故 合同纠纷 婚姻家庭 房产纠纷 常年顾问 私人律师 刑事辩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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