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案件辩护律师的工作内容和作用

时间:2012-08-17 11:26:32  作者:姜冰  文章分类:律师文萃

刑事案件辩护律师的工作内容和作用  

刑事案件一般分侦查(公安)、审查起诉(检察)、审判(法院)三个阶段,三个阶段均可聘请律师,可以由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自己聘请,也可由家属代为聘请,三个阶段可分别聘请,也可一并聘请。  
各个阶段律师的工作内容和作用是:  
一、侦查阶段  
侦查(公安)阶段,聘请的律师与公安机关联系提交相关委托手续,律师可会见犯罪嫌疑人,为其提供法律咨询、代理申诉、控告。犯罪嫌疑人被逮捕的,律师可以为其申请取保候审。律师可以与公安机关交换意见。犯罪嫌疑人有可能经查实不应追究刑事责任而被撤销案件,犯罪嫌疑人予以释放,并不再有之后的审查起诉、审判阶段。本律师曾办过多起撤销案件,如涉嫌挪用资金罪在公安局某分局后被撤案;涉嫌抢劫罪在公安局某分局后被撤案等。  
二、审查起诉阶段  
审查起诉(检察)阶段,律师接受聘请后,与检察机关联系提交相关委托手续,查阅、摘抄、复制诉讼文书,包括公安机关向检察院提交的“起诉意见书”、笔录、鉴定书等,会见犯罪嫌疑人。经律师分析、必要调查后若认为公安机关的起诉意见书存在问题的,可与检察机关交换意见,或提出不构成犯罪的意见(见案例:“夫妻” 先后被捕谁真正构成重婚罪),或提出罪名不当、认定事实有出入的意见(见案例:挪用资金罪还是职务侵占罪、盗窃罪被判缓刑等),为法院阶段争取从轻处罚打下基础。经检察院审查后决定不起诉的案件,或检察院退回公安后被撤销的案件,犯罪嫌疑人予以释放,并不再有审判阶段。  
三、审判阶段  
审判(法院)阶段,律师接受聘请后,与法院联系提交相关委托手续,查阅、摘抄、复制所指控的材料(检察院向法院提交的“起诉书”,各类笔录、证据凭证等检察院据以指控犯罪的全部材料),会见被告人,进行必要的调查取证,参加法庭的开庭审理,作为辩护人在法庭上提出证明被告人无罪、罪轻、或者减轻、免除其刑事责任的材料和意见,维护被告人的合法权益。  
虽然说大多数刑事案件最终要要走完三个阶段,但辩护律师的作用在于法律赋予其职责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是否无罪、罪轻的角度来考虑以保证刑法的正确实施,这样可以最大限度的避免冤假错案的发生及保证罪罚相当,避免轻罪重判。 
执业机构:辽宁北方明珠律师事务所
 所在地:辽宁 大连市
手机号码:15811286610
擅长领域:
刑事辩护 劳动纠纷 常年顾问 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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